5月29日午間,*ST中捷公告于當日收到深交所年報問詢函,要求公司就廣州中院擬處置公司價值9.514億元的財產詳情,營收、扣非后凈利潤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國際銷售收入大增的原因及合理性及是否跨期調節或虛增收入,以及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等問題給出說明。
*ST中捷在2022年年報“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表示,公司臺板電機銷售毛利同比上升1.29個百分點,主要原因為該產品主要銷往海外市場,2022年匯率波動所致。同時,在國內市場銷售收入較上年同期減少23.99%的情況下,國際市場銷售收入同比上升12.58%,系海外需求增長所致。
對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海外業務的毛利率水平,并結合主要出口國家或地區、海外市場環境、具體產品、銷售數量、單價及毛利率水平、終端客戶、信用政策及回款等情況,說明國際市場銷售收入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調節或虛增收入的情形。
2月7日,*ST中捷披露公告顯示,關于廣州農商行訴包括公司在內18名被告的借款合同糾紛案,廣東高院已于今年1月30日作出二審判決,判決公司在9.514億元的范圍內對華翔(北京)投資有限公司不能清償有關債務的部分向廣州農商行承擔賠償責任,并承擔相關訴訟費用。對此,公司2022年年報共計提預計負債9.56億元。
而且,公司于5月15日收到廣州中院執行裁定,擬對公司價值9.514億元的財產進行處置。
對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詳細說明被執行的9.514億元財產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資產名稱及類型、購置或形成時間、賬面價值、執行方式、是否與主營業務相關,在此基礎上說明前述資產被執行是否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高志剛)
來源:上證報中國證券網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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