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險近兩年,“舊改之王”佳兆業終于推出了境外債務重組方案。
10月17日晚間,佳兆業集團(股票代碼:1638.HK)發布了關于境外債務重組的公告。
根據公告,佳兆業集團與本金總額123億美元的境外債務持有人接洽,持有上述123億美元債務35%本金總額的投資人組成了債權人小組,目前佳兆業集團已經向債權人小組提出了初步的境外債務重組方案。
重組方案的內容包括,將一部分現有債務轉換為佳兆業集團的股份,即降杠桿計劃,剩余債務兌換為新的以美元計價的公開票據,佳兆業集團資產(包括一系列舊改項目)處置所得款項凈額將作為新票據償還的資金來源。對于債轉股、發行新票據的具體金額,佳兆業集團在公告中并沒有說明。
與此同時,佳兆業集團表示,目前尚未與債權人小組就境外重組條款達成最終協議,對于其提出的重組方案中的某些條款,債權人小組并不支持。“盡管如此,本公司將繼續與債權人小組進行對話,盡快落實重組方案的條款。”通常情況下,境外債務重組方案通過的前提是,擁有本金總額75%的投資人簽署重組協議,對于該數據,佳兆業亦沒有公布,而從上述佳兆業與債權人小組溝通的情況來看,距離債務重組成功還有不少距離。
在公告中,佳兆業集團還披露了自身的債務情況,截至2022年12月末,其境內有息負債約506億元,其中363億元為項目層面的負債;境外有息負債約123億美元,其中包括優先票據未償還本金115美元,永續資本證券未償還本金約2億美元,以及其他債務約6.5億美元。另外,佳兆業集團給合營企業、聯營公司負債提供的財務擔保約238億元。
佳兆業集團基于市場理想狀態對2023~2033年期間的現金流做了一個預計:土儲開發項目和未轉化為土儲的舊改項目將產生750~900億元的自由現金流;處置投資物業、自持物業組合將產生60~70億元的現金流量凈額;物業管理、酒店管理在內的其他業務部門預計產生10~20億元的凈收入。總的來看,上述三項未來十年的現金流總額范圍為820~990億元。
佳兆業集團稱,在償還境內債務的本金、利息、其他財務擔保后,扣稅前可用于境外債的現金預計約為600~750億元。而按照當前的匯率,佳兆業集團上述披露的123億美元境外債約等于人民幣899.4億元。也就是說,未來十年,理想狀態下,佳兆業集團可用于償還境外債務的現金流小于債務金額本身,大約有144~299億元的缺口。
那么,償債的資金缺口如何解決?當前,已經有不少房企提出了境外債務重組方案,面對償債資金缺口,削債成為房企采取的主要方式,上個月境外債務重組成功的融創最終削債金額就超45億美元,接近境外債務總額的一半。削債意味著投資人的退讓,而這或許也是佳兆業債務重組推進之難的重要原因。
在境外債務重組方案初步擬定之時,佳兆業在境外也面臨投資人的清盤呈請,從中可以窺見佳兆業集團與投資人的交鋒。
10月16日,佳兆業集團發布公告稱,清盤呈請及撤銷申請的聆訊已延后至2024年2月6日,至此,佳兆業集團的清盤呈請的聆訊時間已經三次次延期。
佳兆業集團最早被呈請清盤是在今年7月,根據彼時的公告,布洛德峰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清盤呈請,主要原因是佳兆業集團全資附屬公司未償還發行的債券,涉及本金1.7億元。若最終被清盤,自清盤呈請提出之日起佳兆業集團的任何財產處置、股份轉讓、股東變更將無效。
對于上述清盤呈請,佳兆業集團表示極力反對,“呈請的提出不代表呈請人能成功對公司進行清盤。呈請并不代表其他持有債券份額者的利益,并且可能損害本公司的價值,本公司將尋求法律措施以堅決反對呈請,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動保障本公司的合法權利。”
對于房地產企業在境外接到清盤呈請,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此前對第一財經表示,由于內房股基本上都以小紅籌的方式在港上市,美元債的發債主體都位于境外,按照發債協議,境外債務違約的企業往往已觸發了被清盤的條件,不過由于這些企業的有效資產和業務都集中于國內,境外的清盤裁決未必能夠得到境內法院的支持,因此債務人申請清盤一般只是為了給違約企業施壓,以促使其做出對自身有利的妥協。
而實際上,2022年至今,花樣年、中國恒大、新力控股、大發地產、祥生控股、融創中國等房企的境外主體均收到了投資人的清盤呈請,至今鮮有企業真正被清盤。
根據業績公告,佳兆業集團已經連續兩年虧損,2021年、2022年分別虧損127億元、130億元。今年上半年,佳兆業集團持續虧損,經營收入136億元,虧損金額約70億元。
截至今年6月末,佳兆業集團現金(包括受限制現金)及銀行存款約為45億元,扣除預售款后的資產負債率上升至90%,凈負債率上升至602%,現金短債比為0.01。另外,截至今年6月30日,佳兆業集團銀行計息及其他借款的金額為1179億元,而其無受限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僅為14億元。
保交付方面,2023年上半年,佳兆業集團累計交付33個項目,約2.1萬套房源,截至今年6月末,佳兆業集團已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并正處于開發中的項目有84個。
來源:第一財經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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