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子公司近日再度受到稅務稽查后,藏格礦業(000408.SZ)又站上了風口浪尖,這次是因為公司實控人肖永明涉嫌刑事案件被采取強制措施。
藏格礦業4月15日晚公告,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肖永明家屬的通知,肖永明因涉嫌刑事案件被自貢市公安局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公告顯示,肖永明目前未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上述事項對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不構成重大影響;亦不會導致公司股權權屬產生重大不確定性,不會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產生不利影響。目前,公司日常經營運作正常,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肖永明直接持有藏格礦業1.56億股,占總股本比例為9.85%,為公司第三大股東。同時,肖永明還持有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西藏藏格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90%的股權,持有第四大股東四川省永鴻實業有限公司61.33%的股權。
在《2016胡潤百富榜》上,肖永明曾以265億元排名第64位,居青海首富。
就此番肖永明涉嫌刑事案件被監視居住,北京權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楊斌律師表示,被指定監視居住是一種強制措施,一般最長時間為6個月,后續會視情況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而肖永明不是第一次涉嫌刑事案件,其曾因非法采礦罪獲刑,次年被改判無罪。2022年6月,藏格礦業公告稱,肖永明收到《刑事判決書》,其犯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200萬元。2023年8月,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肖永明不構成非法采礦罪,改判無罪。
今年以來藏格礦業風波不斷,其子公司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已兩度受到稅務稽查,合計需補繳稅費及滯納金6.68億元。
具體來看,藏格礦業4月9日公告,藏格礦業全資子公司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收到國家稅務總局格爾木市稅務局下發的《稅務事項通知書》(格稅通[2024]02號),《通知書》認為,藏格鉀肥與格爾木藏格鋰業有限公司為關聯企業,2021年至2023年,藏格鉀肥向藏格鋰業銷售鹵水,與地區其他納稅人鹵水銷售價格相比,藏格鉀肥鹵水銷售價格明顯偏低。
根據《通知書》相關內容,經藏格礦業初步測算,藏格鉀肥2021年至2023年需補繳增值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等相關各項稅費共計3.98億元,繳納滯納金共計 8171.96萬元,合計繳納4.8億元。
藏格礦業表示,藏格鉀肥向藏格鋰業銷售鹵水事項補繳稅費后,藏格鋰業將產生增值稅留抵退稅1.23億元,企業所得稅退稅1.42億元,合計抵退稅2.65億元。藏格鉀肥補繳稅費與藏格鋰業企業所得稅退稅后,預計影響公司2024年度損益約2.14億元,具體會計處理結果及影響金額以年審會計師審計后的數據為準。
另外,2024年3月8日,藏格礦業全資子公司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收到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稽查局稅務處理決定書(青稅稽處【2024】1號),青海省稅務局稽查局于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3月4日對藏格鉀肥200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情況進行了檢查,依法追征2004年至2014年少繳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依法追征2011年至2014年少繳的價格調節基金,合計補繳各項稅費5557.93萬元,滯納金1.32億元,合計1.88億元。
根據《重組相關方關于重大資產重組相關承諾事項的公告》中關于藏格鉀肥或有事項的承諾,上述需補繳稅款及滯納金1.88億元,應由藏格投資、肖永明承擔。
來源:財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