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0月26日消息 10月25日,國投中魯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投中魯)發布公告稱,10月25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以下簡稱北京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公告,國投中魯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北京證監局調查完畢,北京證監局依法擬對國投中魯作出行政處罰。
根據公告,2017年12月,國投中魯子公司云南國投中魯果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南國投中魯)與云南省昭通市昭陽區人民政府簽訂《云南國投中魯·昭陽區健康農業循環經濟現代農業項目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合作協議》),約定項目計劃總投資約5億元,分三期建設。《合作協議》約定自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作協議》簽訂后,為落實項目用地,云南國投中魯先后與昭陽區下屬 8個村鎮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并按合同支付了2018年至2020年土地流轉費,每年約300萬元。
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云南國投中魯累計投入租用平整土地、購買樹苗、購買農資農藥等項目前期支出約2180萬元。
2021年1月12日,因項目所面臨的內外部環境和實施條件發生變化,國投中魯黨委會決定全面終止項目推進工作。
《合作協議》約定的投資總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經審計總資產的28.37%、凈資產的50.55%,根據相關規定,《合作協議》屬于應當披露的重大事項,國投中魯應在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上述《合作協議》的訂立及截至報告期末項目的進度情況。國投中魯未在2017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該事項,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北京證監局認為,國投中魯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北京證監局擬決定對國投中魯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公司總經理張繼明、時任公司董事會秘書金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國投中魯半年報顯示,國投中魯經營范圍主要是濃縮果蔬汁(漿)的生產和銷售,主導產品為濃縮蘋果汁,平均占公司產品總量的75%左右。濃縮果蔬汁(漿)產品是食品飲料的基礎配料,廣泛應用于混合果汁、蔬菜汁等食品飲料生產行業,此外還可作為果酒釀制原料、化妝品及各種藥品的添加劑。
根據國投中魯三季報,今年前三季度,國投中魯實現營收11.79億元,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773.31萬元。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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