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天瑞儀器發布公告稱,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目前正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若后續經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觸及深交所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了被立案的公告。
同日,天瑞儀器還公告,公司、公司董事長劉召貴、總經理應剛、時任財務總監吳照兵于4月25日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江蘇證監局關于對江蘇天瑞儀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警示函》提及,天瑞儀器及相關責任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2021年年度報告》顯示,天瑞儀器控股子公司雅安天瑞水務有限公司、安岳天瑞水務有限公司因2021年未及時取得PPP項目經政府審定的財務決算報告,所以天瑞儀器未在2021年確認PPP項目建造收入。2022年,天瑞儀器采用追溯法調整確認2021年年度建造服務收入及與該建設服務收入確認相關的資產、負債及損益科目。
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補充公告》,天瑞儀器基于上述會計差錯更正,對2021年前三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及2022年前三季度合并財務報表進行了追溯調整,調整確認2021年前三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前三季度的建造服務收入及相關資產、負債及損益科目。
經查,天瑞儀器建設服務收入確認和計量不符合會計準則規定,導致2021年三季報、2021年年報、2022年一季報、2022年半年報及2022年三季報存在錯報。天瑞儀器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天瑞儀器董事長劉召貴、總經理應剛和時任財務總監吳照兵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五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對公司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披相關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天瑞儀器、劉召貴、應剛、吳照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后續將根據核查情況采取下一步監管安排。
來源:讀創財經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