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贛0703破3號
2023年6月12日,本院根據債務人江西瑞鼎家具有限公司的申請,裁定受理江西瑞鼎家具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并決定適用快速審理方式審理及指定贛州聯信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擔任江西瑞鼎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西瑞鼎家具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于2023年7月30日前向江西瑞鼎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地址: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渡口路34號陸通佳苑B棟301;聯系人:肖會計;聯系電話:15970781688)。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債權人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申報債權的,不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江西瑞鼎家具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江西瑞鼎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性質、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等,并提供債權人的身份證明和證明債權成立的有關證據,證據材料應提交原件供管理人核對。債權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債權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簽字并捺印確認);委托代理人申報的,需提供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簽字并捺印確認),委托代理人為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師執業證復印件。
本院定于2023年8月4日15時在南康區人民法院審判大樓三樓智能法庭(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藍田大道89號)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來源: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法院】
來源:晨報精選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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