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日前公告,中信建投(601066)被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該決定指出,經查,中信建投衍生品業務、經紀業務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內控管理不完善,反映公司合規管理覆蓋不到位,違反了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中信建投面臨強監管壓力,近三個月內公司及相關人員已多次被證監會實施監管措施。
據證監會官網2024年10月18日消息,經查,證監會發現中信建投在部分項目中盡職調查不充分;未有效督促發行人做好募集資金專戶管理;內核未充分關注項目風險;對外披露招股說明書實質修改后內控未再次審批等。
證監會表示,上述行為違反規定,劉乃生作為分管投行業務高管,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決定對中信建投、劉乃生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日,證監局發現中信建投存在質控未對部分風險及異常交易情況、項目底稿缺失或不全等情形充分關注,質控環節對財務數據異常及審批把關不嚴等。
賈新作為時任質控部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來源: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