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日,邵陽市大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邵陽市大祥區某幼兒園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不合格食品并處罰款人民幣651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9月28日,大祥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邵陽市大祥區某幼兒園執法檢查,發現該幼兒園食堂保管室進門右側第一個貨架上發現擺放有2罐“至尊”無鋁雙效泡打粉超過產品保質期。執法人員當即對上述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予以扣押,并立案調查。經查,以上泡打粉是該幼兒園買來制作蛋撻、蛋糕等西點使用。調取食堂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臺賬和幼兒園每周生活食譜,發現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28日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一直在使用。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參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試行)》第十四章第一節二百九十四(二)裁量基準2“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到6.5萬元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到13倍罰款”邵陽市大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校園食品安全是日常監管的重中之重,幼兒園是特殊場所更不能忽視,該案雖涉案物品貨值金額小,但食品安全管理屬于專業化管理,該學校在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安全意識薄弱,粗心大意、盲目僥幸,導致上述情況發生。該案的辦理,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范企業經營行為起到了良好的警醒作用。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及幼兒園食品領域執法力度,對于違反食品安全的行為,就應該勇于“亮劍”,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予以嚴懲,提高經營主體違法成本,確保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落到實處。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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