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監局官網:匡威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被上海市監局罰款9.8萬余元、沒收違法所得2.8萬余元。
處罰決定書顯示,匡威公司銷售的包經抽樣檢驗被判定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振蕩沖擊性能不符合 QB/T1333-2018《背提包》標準的要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