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浙江證監局公告,對杭州巨鯨道勝資產管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經查,該公司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中存在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個人募集資金以及未對不同的私募基金單獨建賬的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要求杭州巨鯨道勝資產管理充分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規范運作意識,切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并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7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杜絕今后再次發生此類違規行為。
來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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