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華科技(002288.SZ)今日晚間披露,公司及控股股東梁健鋒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guī)遭證監(jiān)會立案。據公告,今年2月8日,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及梁健鋒先生立案。其中并未列明被立案的具體案情。
就在幾日前,超華科技曾發(fā)布公告,因趙繼增再次就與梁健鋒借款糾紛起訴至深圳中院,經法院審理并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一審判決日期為1月8日,超華科技卻在2月23日對外披露訴訟進展。關于本次案件的再訴,公司此前也未單獨披露公告,僅在2023年半年報中透露,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收到深圳中院(2023)粵03財保1號民事裁定書,根據裁定內容進行訴前財產保全。
回溯該案件過程,2017年6月1日,趙繼增與梁健鋒、馮彪、超華科技簽署《借款合同》,約定由趙繼增提供給梁健鋒2億元借款,期限一年,到期還本付息,馮彪、超華科技作為保證人對梁健鋒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021年,趙繼增曾就與梁健鋒的借款糾紛起訴至深圳中院,超華科技作為共同被告,當時案件涉訴金額顯示為3.07億元(含本金、部分利息、違約金、律師費)。法院一審駁回趙繼增的起訴后,其上訴至廣東高院。2022年8月,廣東高院作出二審終審判決,駁回趙繼增上訴,維持原裁定。
根據2月23日最新披露的訴訟進展,因截至2022年12月1日,上述2億元借款仍有本金、違約金、部分利息尚未償還。趙繼增再向深圳中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于今年1月8日作出。法院判決梁健鋒向原告趙繼增償還借款本金1.88億元及對應利息;超華科技以被告梁健鋒上述債務當中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為限,向趙繼增承擔賠償責任。
超華科技方面稱,因一審判決支持原告趙繼增部分訴訟請求,公司目前已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并支付上訴受理費,案件處于上訴階段。
值得關注的是,梁健鋒和梁俊豐同為超華科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部分股份遭司法拍賣。公司1月25日透露,因甘肅長達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梁健鋒、梁俊豐等存在金融不良資產追償權糾紛訴訟,法院根據判決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對梁健鋒持有的超華科技1.02億股證券、梁俊豐持有的超華科技2271.1萬股證券進行拍賣以償還債務。蘭州中院于今年1月22日至23日在平臺拍賣梁健鋒持有的5000萬股公司股票,但拍賣標的因無人報名競拍,已流拍。
截至2月23日,超華科技發(fā)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事項16宗,涉及總金額合計8931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6.71%。
超華科技主要從事高精度電子銅箔、各類覆銅板等電子基材和印制電路板(PCB)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財務數據顯示,超華科技2022年實現凈利潤-3.36億元,據業(yè)績預告,公司預計2023年歸母凈利潤虧損2.5億元-3億元,針對虧損,超華科技歸因于下游產業(yè)鏈需求不及預期,公司產品單價同比降幅較大和對可能發(fā)生資產減值的資產計提了相應的減值準備。
來源:財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