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聯電子(300585)4月7日晚間公告,該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國證監會認為,奧聯電子構成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奧聯電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奧聯電子時任董事長陳光水等相關人員給予警告并處罰款。
公告顯示,中國證監會指出:奧聯電子披露的奧聯光能時任總經理胥明軍在鈣鈦礦領域的業績存在誤導性陳述,奧聯電子的信息披露未能客觀、準確、完整地反映胥明軍在鈣鈦礦行業過往工作業績和核心競爭力,夸大了胥明軍的行業影響力,具有較大的誤導性。
陳光水作為奧聯電子時任董事長、薛娟華作為奧聯電子時任董事會秘書,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傅宗朝作為奧聯電子時任總經理、蔣飚作為奧聯電子時任副總經理并代行總經理職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時任奧聯光能總經理胥明軍雖不是奧聯電子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但是其提供的相關個人信息直接導致了信息披露違法,亦是奧聯電子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主要參與者之一。根據規定,胥明軍是奧聯電子信息披露違法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一、對南京奧聯汽車電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二、對陳光水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三、對薛娟華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四、對胥明軍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五、對傅宗朝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六、對蔣飚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
截至該公告披露日,該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鈣鈦礦項目正有序推進中。該公司針對此次事項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
來源:讀創財經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