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黨中央印發修訂后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走深走實之際,黨中央對《條例》作了修訂,進一步擰緊黨政機關帶頭過緊日子的制度螺栓,這既是助力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的重要舉措,也是健全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機制的必然要求。
《條例》修訂的主要原則
這次《條例》修訂總結新時代以來我們黨在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方面取得的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實踐創新成果,著眼為遏制鋪張浪費、建設節約型機關強化制度保障,切實把握以下原則:
堅持思想引領、把牢方向。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強調黨政機關要帶頭過緊日子,把資源真正用到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上來;強調各級黨政軍機關、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各級領導干部,都要率先垂范,嚴格落實各項節約措施;強調要加強財政資源科學統籌和合理分配,把各方面資金管好用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調要精簡規范各類創建示范、評比達標、節慶展會論壇活動;強調制止餐飲浪費是一項長期任務,要堅持不懈抓下去,推動建設節約型社會;強調要在全社會營造浪費可恥、節約光榮的濃厚氛圍;等等。這次修訂充分體現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將之寫入《條例》、轉化為制度規定,為新征程上進一步做好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確立了思想遵循和行動指南。
堅持聚焦問題、查漏補缺。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力度和勁頭狠抓作風建設,有效遏制“舌尖上的浪費”、剎住“車輪上的腐敗”、整治“會所中的歪風”,黨風政風社風煥然一新。同時要清醒看到,作風問題具有反復性、頑固性,雖然黨中央三令五申,個別黨政機關仍存在花錢大手大腳,搞“面子工程”,開展照顧性、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出國(境)活動和國內考察調研活動,違規建設、奢華裝修樓堂館所等問題。《條例》修訂堅持靶向施治,針對反浪費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重點任務,與時俱進完善制度規定、強化責任落實,為反浪費工作劃出紅線底線,從源頭上防止“四風”抬頭。
堅持總結經驗、固化成果。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厲行節約工作,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從兩次修訂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到廣泛開展節約型機關建設,再到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取得一系列重要實踐成果和制度成果。這次《條例》修訂銜接新修訂的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體現為基層減負相關要求,在總結實踐經驗基礎上,完善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資源節約等方面規定,實現了制度的與時俱進、優化升級。
堅持總體穩定、適當修改。2013年《條例》出臺后,相關部門針對調研出差、公務接待、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辦公用房等陸續制定出臺了40多個配套制度,形成了以《條例》為主干、由專門配套規章制度共同構成的反浪費制度體系。這次修訂,立足《條例》反浪費工作領域基礎主干黨內法規的定位,把握《條例》與相關配套規章制度的關系,對根據《條例》制定的配套專門規章制度一般不作重復性規定,相關配套規章制度適應實際需要作出新規定的,著眼解決制度不適應、不銜接、不一致問題,將有關內容寫入《條例》,以新規定替換原有規定,推動反浪費制度體系進一步增強整體合力。
《條例》修訂的主要內容
《條例》修訂以黨章和憲法為依據,堅持從嚴從緊,體現系統思維,進一步筑牢反浪費制度堤壩。修訂后的《條例》由12章65條調整為11章63條,對原《條例》61條規定作了修改或者整合,新增了4條規定。
第1章明確了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總體要求。第1章共7條,依次規定了制定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浪費”的定義、工作原則、體制機制、職責分工以及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等內容。這次《條例》修訂,強調了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應當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同時將“六個堅持”原則完善為堅持從嚴從簡、堅持依規依法、堅持提質增效、堅持實事求是、堅持公開透明、堅持深化改革,并在相關原則中充實黨政機關應當帶頭過緊日子,騰出更多資金用于發展所需、民生所盼,科學統籌財政資源等要求。這6條原則,集中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的黨和政府帶頭過緊日子、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的方針,體現了新時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思路和理念,是做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重要指針。同時,這次《條例》修訂還有針對性地專門增寫一條,即第7條,強調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必須樹立正確政績觀,嚴禁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防止重大決策失誤造成嚴重浪費,著力防范“決策失誤這一最大浪費”;強調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必須堅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應當在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上走在前、作表率,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提出了示范引領的更高要求。
第2章規定嚴格規范黨政機關經費使用管理。第2章共7條,依次對預算管理、預算執行、會計改革、公務活動經費開支、公務卡制度、政府采購、政府投資等作了明確規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防止花錢大手大腳、寅吃卯糧,關鍵是要管住經費預算這個源頭、強化支出管理這個重點,把住奢侈浪費的閘門和開關,最重要的是管住管好財政性資金的使用。這次《條例》修訂,健全了經費使用管理的相關制度,增強了經費使用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實效性。在預算管理方面,根據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充實了加強財政資源和預算統籌的要求。在預算執行方面,強調要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嚴禁向下級單位、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人攤派或者轉嫁費用。在政府采購方面,銜接有關法律法規,明確了政府采購應當依法完整準確編制采購項目預算,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不得采購與本單位履行職能和事業發展無關的資產,依法應當進行公開招標的不得以化整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這次《條例》修訂,還專門針對一些地方政府低效無效投資造成巨大浪費問題,增寫一條規定,即第14條,強調要優化政府投資方向和結構,加強政府投資全生命周期管理,堅決防止低效無效投資,并要求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項目等科學處置程序辦法。
第3章規定從嚴規范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活動。第3章共6條,依次對差旅管理、差旅人員要求、因公出國(境)審批管理等作了明確規定。這次《條例》修訂,根據黨中央有關部署和要求,健全相關管理規定、嚴格相關管理要求。在差旅審批管理方面,規定要加強計劃管理和統籌把關,嚴禁無實質內容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同時銜接《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明確要求加強對到基層調研、督查檢查的統籌規范,防止重復扎堆增加基層負擔。在差旅人員要求方面,明確規定差旅人員用車、住宿、用餐由接待單位協助安排的,必須按照規定標準及時足額交納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在出國計劃管理方面,規定要嚴格控制團組數量和出訪國家數、團組人數、在外停留天數,不得組織開展一般性出國考察、日常調研、交流學習等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公款出國旅游。在出國管理方面,明確規定不得違規安排出境考察,嚴禁參與境外賭博。
第4章規定從嚴從緊管理公務接待活動。第4章共6條,依次對公務接待、外賓接待、招商引資接待、接待場所管理等作了明確規定。這次《條例》修訂,銜接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和2023年修訂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并針對公務接待活動中一些不正之風進一步明確相關紀律要求。在接待審批方面,明確規定嚴格執行公函制度,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一律不予接待。在接待標準方面,明確規定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檔菜肴,不得提供香煙,不上酒;強調接待單位不得在機場、車站、碼頭和轄區邊界組織迎送活動,不得跨地區迎送,嚴格控制陪同人數,不得層層多人陪同;在公務接待清單中要如實反映陪同和相關工作保障人員情況。在外賓接待方面,強調要嚴格執行接待規格和標準。在招商引資接待方面,強調要統一制度和標準,嚴格審批管理,強化審計監督。在接待場所管理方面,明確規定不得以房屋維修等名義超出實際需要在接待場所超標準建設、豪華裝修;嚴格控制、嚴格審批新建擴建黨性教育培訓機構,不得以建設黨性教育培訓機構名義變相建設樓堂館所、變相搞旅游開發。
第5章規定嚴格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第5章共5條,依次對公務用車配備、采購、更新、標識管理、使用等作了明確規定。這次《條例》修訂,銜接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和2017年出臺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完善公務用車制度,并進一步嚴格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在公務交通補貼方面,強調按照有關規定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在公務用車配備方面,明確規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實行統一編制、統一標準、統一購置經費、統一采購配備管理,并針對垂管派出機構公務用車閑置、利用率不高等問題,強調要規范和加強黨政機關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公務用車管理,嚴格控制公務用車編制,推動車輛盤活利用,避免閑置浪費。在公車使用方面,明確規定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嚴禁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
第6章規定從嚴控制各類會議活動。第6章共6條,依次對會議管理、培訓管理以及舉辦節慶展會論壇、評比達標表彰、創建示范活動等作了明確規定。這次《條例》修訂,銜接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等,進一步嚴格會議活動管理規定。在嚴格會議管理方面,明確規定黨政機關應當嚴格精簡會議,召開會議嚴格實行計劃管理,能不開的堅決不開,可合并的堅決合并;從嚴控制會議規模、會期,合理確定會議規格和參會人員范圍、層級,不搞層層陪會;要積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改進會議形式,提高會議效率。在嚴控會議支出方面,明確規定嚴禁提高會議用餐、住宿標準;會議活動現場布置應當簡樸,工作會議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嚴禁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在開展培訓方面,強調適合采取線上方式培訓的應當通過線上方式開展。在精簡規范各類活動方面,明確規定要精簡規范節慶展會論壇、評比達標表彰和創建示范活動,實行清單管理,從嚴審批,舉辦活動不得互相攀比、大操大辦、鋪張浪費,不得舉債搞創建;不得開展以鄉鎮(街道)、村(社區)、學校為對象的達標活動。
第7章規定嚴格辦公用房建設和使用管理。第7章共7條,依次對辦公用房審批、建設、分配、使用、維修以及領導干部辦公用房管理等作了明確規定。《條例》第38條明確提出“五凡是”要求,即凡是違反規定的擬建辦公用房項目,必須堅決終止;凡是未按照規定程序履行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辦公用房項目,必須停建并予以沒收;凡是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概算建設的辦公用房項目,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限期騰退超標準面積或者全部沒收、拍賣;凡是超過規定面積標準占有、使用辦公用房以及未經批準租用、借用辦公用房的,必須騰退;凡是未經批準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則上應當恢復原使用功能,對違反規定擬建、擅自開工建設、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概算建設辦公用房,以及多占辦公用房、改變辦公用房功能等情況提出了處理辦法。這次《條例》修訂,根據相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健全了辦公用房管理制度,并對辦公用房建設和使用中的一些不當做法作了明令禁止。在辦公用房管理方面,明確規定對辦公用房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權屬、統一配置、統一處置,建立健全辦公用房集中統一管理制度。2013年《條例》規定“嚴禁出租出借辦公用房”,但從盤活利用閑置辦公用房考慮,2017年出臺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已明確閑置辦公用房可以采取調劑使用、轉換用途、置換、出租等方式及時處置利用,修訂《條例》時據此對相關規定作了調整。在辦公用房建設維修改造方面,明令禁止超標準建設和豪華裝修辦公用房,或者違規利用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和專項債券等其他用途資金建設維修改造辦公用房。在超標辦公用房整改方面,明確規定超標辦公用房整改優先采取調換或者合用方式,采取工程改造方式整改的,工程改造方案應當簡易、合理、厲行節約,多出的辦公用房面積公用,不得直接隔斷封死,防止造成新的浪費。
第8章規定節約集約利用使用資源、防止資源浪費。第8章共6條,依次對節約集約利用資源、杜絕餐飲浪費、防止政務服務設施和信息化建設中資源浪費等作了明確規定。這次《條例》修訂,重點充實兩條新規定。(1)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制止餐飲浪費的重要指示,專門增寫一條,即第47條,強調黨政機關應當帶頭開展糧食節約行動,落實反食品浪費管理責任,加強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和通報,杜絕餐飲浪費。(2)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扭轉政務服務中的“面子工程”問題的重要指示,專門增寫一條,即第49條,強調政務服務應當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相關設施堅持實用原則,不得華而不實、鋪張浪費,堅決防治和糾正政務服務中的“面子工程”。此外,還對從嚴控制新增資產配置作了明確規定。
第9章規定抓好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宣傳教育。第9章共3條,依次對宣傳部門加強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宣傳、黨政機關加強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教育、建設節約型機關作出明確規定。這次《條例》修訂,主要是將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要在全社會營造浪費可恥、節約光榮的濃厚氛圍充實到這一章有關規定中。
第10章規定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監督追責。第10章共7條,依次對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情況監督檢查機制、報告制度、公開制度和責任追究作了明確規定。鑒于2013年《條例》出臺后,黨中央陸續制發了一批專門規范監督檢查和處分處理工作的法規文件,這次《條例》修訂將“監督檢查”、“責任追究”兩章整合為“監督追責”一章,適當予以精簡修改并進一步規范督檢考工作,針對追究領導責任、專門工作人員責任、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責任等分別作出規定。適應加強保密管理新的形勢要求,對《條例》中有關黨政機關信息公開清單作了簡化。同時,銜接總則中關于樹立正確政績觀,嚴禁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要求,明確規定領導干部政績觀錯位,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造成公共資金、資產和資源損失浪費的應當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抓好《條例》貫徹執行
作風建設關系黨的形象、關系人心向背、關系黨和國家事業成敗。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推動各級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深刻領會《條例》精神,堅決落實《條例》各項規定,扎實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在全社會進一步營造浪費可恥、節約光榮的濃厚氛圍。
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過緊日子的自覺。把學習貫徹《條例》同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結合起來,同學習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結合起來,充分認識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建設節約型機關的重要性,樹牢帶頭過緊日子的意識,進一步增強貫徹落實《條例》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加強宣傳教育,明了紀律規矩紅線底線。要抓好《條例》的宣傳解讀和學習培訓,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學習、帶頭研究,推動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條例》,吃透精神實質、把握規定要求,自覺對照查擺問題,自覺糾治不正之風。
強化貫徹執行,堅決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嚴肅性。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嚴的標準和實的舉措,聚焦反映集中的突出問題和反復出現的共性問題,補齊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要加強督促檢查和監督執紀,嚴肅查處在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資源節約等工作中有規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問題,真正讓鐵規發力、禁令生威。
來源:“中國機關后勤”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