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三区av麻,欧美一区亚洲,亚洲国产精品麻豆,精品国产乱码久久久

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企業廉潔合規監測評估平臺

返回頂部

當前位置:首頁 > 研建學院

將公共項目交由他人承攬并獲利的定性

發布時間 : 2023-06-07 瀏覽量 : 5667
中國紀檢監察報 特邀嘉賓

馮 威 重慶市潼南區監委委員、區紀委監委第六審查調查室主任

尹紅波 重慶市潼南區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

陳開軍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二部主任

胡錦超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一級法官

編者按

這是一起黨員領導干部將公共項目交由他人承攬,并從中獲利的典型案件。本案中,吳小華將30萬元受賄所得用于從事營利性活動,是否構成自洗錢?吳小華通過掛靠重慶某勞務公司與某科技公司簽訂虛假勞務合同的方式收受馮某所送13萬元賄賂,其中產生的掛靠費、增值稅等是否從其受賄數額中扣除?吳小華將渝北區某空氣質量比對項目交由他人承攬,并事先約定利潤分配,構成貪污還是受賄?我們特邀相關單位工作人員予以解析。

基本案情:

吳小華,男,199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重慶市渝北區環境監測站副站長,重慶市渝北區環境保護局(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生態環境監測站站長等職。

違反廉潔紀律。2015年9月,吳小華接受朋友李某邀請,將受賄所得30萬元人民幣(幣種下同)投入李某參與經營的重慶某中醫院,占股5%。吳小華以其親戚汪某名義與李某簽訂投資入股協議,并約定由李某代持股份,吳小華實際參與經營管理活動。截至2022年7月,吳小華共獲得3.5萬元分紅。

受賄罪。2012年至2022年,吳小華利用擔任重慶市渝北區環境保護局(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生態環境監測站站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設備采購、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賄賂共計237萬余元。

其中,2019年,吳小華為某科技公司中標某建設服務項目提供幫助。某科技公司完成項目后,2020年6月,吳小華與該科技公司負責人馮某共謀,由吳小華掛靠重慶某勞務公司與該科技公司簽訂虛假勞務合同,該科技公司支付13萬元“勞務費”給重慶某勞務公司,該勞務公司再將該13萬元轉交吳小華,以此規避組織審查調查。其中,吳小華支付掛靠費2600元、增值稅4279元。

2020年,時任渝北區生態環境監測站站長的吳小華在得知渝北區某空氣質量比對項目的預算為45萬元后,向某智能公司董事長陳某詢價,陳某告知其24萬元即可完成該項目,吳小華遂決定將項目交由陳某承攬,雙方事先約定利潤分配。后經競爭性談判陳某以41萬余元中標,吳小華從中獲得利潤10萬元。

查處過程:

【立案審查調查】2022年6月29日,重慶市紀委監委將吳小華涉嫌受賄罪的問題線索指定潼南區紀委監委管轄;2022年7月30日,潼南區紀委監委對吳小華立案審查調查,并經重慶市監委批準,于8月5日對吳小華采取留置措施。

【移送審查起訴】2022年11月2日,潼南區監委將吳小華涉嫌受賄罪一案移送潼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提起公訴】2022年12月23日,潼南區人民檢察院以吳小華涉嫌受賄罪向潼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黨紀政務處分】2022年12月26日,吳小華被開除黨籍,同年12月28日,吳小華被開除公職。

【一審判決】2023年5月10日,潼南區人民法院判決吳小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40萬元。判決現已生效。

1 本案中,吳小華將30萬元受賄所得用于從事營利性活動,是否構成自洗錢?

尹紅波:2015年9月,吳小華以30萬元受賄所得入股李某參與經營的重慶某中醫院,占股5%,后吳小華又實際參與經營管理活動,行為持續至2022年7月。

在審理時,有觀點提出吳小華上述行為構成自洗錢,我們未采納該觀點。自洗錢行為是指實施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等七類上游犯罪的本犯,為了掩飾、隱瞞自己的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將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進行“漂白”使其在形式上合法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將自洗錢行為規定為洗錢犯罪,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從舊兼從輕的原則,在此之前實施的自洗錢行為不構成洗錢罪。本案中,吳小華于2015年9月將受賄犯罪所得投資入股并完成支付時行為已實施終了。經查,2015年9月后,吳小華未再將犯罪所得用于投資,因此其上述行為不適用于自洗錢的相關規定。

此外,即使吳小華的行為發生在2021年3月1日以后,亦不宜認定構成洗錢罪,理由如下:第一,洗錢罪客觀上必須具備“洗”的行為,需采用一定的手段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來源、性質發生改變。常見手段如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資金、虛設債權債務、偽造商業票據、向資金密集行業投資等方式進行洗錢,上述洗錢方式往往具有迂回性、隱蔽性。本案中,吳小華將30萬元受賄所得作為資本投入經營活動,且在后續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又積極參與經營管理,很容易查明其與該公司的聯系進而追溯出資,其將受賄所得掩飾、隱瞞、轉化的特征不典型、效果不明顯,我們認為其行為不符合洗錢罪中“洗”的特征。

第二,洗錢罪主觀上要求行為人明知是上游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且具有掩飾、隱瞞的故意。根據吳小華的供述及相關證人證言,吳小華系在朋友邀請下參與投資經營,其目的是為了獲得經濟利益,其將30萬元受賄犯罪所得用于投資,僅是對受賄犯罪所得的使用。結合吳小華將剩余200余萬元受賄所得均用于個人日常開支的情況,應認定吳小華主觀上不是為了掩飾、隱瞞受賄所得。綜上,根據主客觀相一致原則,我們認為不宜認定吳小華構成洗錢罪。

馮威: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四條第一款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經商辦企業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經商辦企業”包括個人獨資經商辦企業,與他人合資、合股、合作、合伙經商辦企業等,無論行為人經商辦企業出資額的來源是否合法,均不影響該違紀行為的認定。本案中,吳小華作為黨員領導干部,為獲取經濟利益,違反有關規定,將受賄所得用于與他人合資辦企業,并從事真實的經營管理活動,其行為應認定為違反廉潔紀律。

2 吳小華通過掛靠重慶某勞務公司與某科技公司簽訂虛假勞務合同的方式收受馮某所送13萬元賄賂,其中產生的掛靠費、增值稅等是否從其受賄數額中扣除?

尹紅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規定,對于行為人實施金融詐騙活動而支付的中介費、手續費、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賄、贈與等費用,均應計入金融詐騙犯的犯罪數額。即當犯罪成本所對應的行為附屬于犯罪實行行為時,犯罪成本應當計入犯罪數額。本案中,吳小華支付的掛靠費、增值稅是否予以扣除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考量。

第一,行受賄雙方是否達成受賄數額為13萬元的合意。根據在案證據,馮某為獲得某建設服務項目,向吳小華承諾給予其項目工程款5%即13萬元的好處費,吳小華予以認可,后續雙方未更改受賄數額,雙方對受賄數額13萬元的意思表示內容真實且達成一致。

第二,增值稅、掛靠費對應的行為是否附屬于受賄行為。本案中,吳小華與馮某約定,由馮某公司以虛假勞務費名義將賄賂款支付給吳小華掛靠的重慶某勞務公司,該公司再將13萬元交給吳小華,并要求吳小華支付在此過程中產生的增值稅及掛靠費。吳小華為規避組織審查調查,采取上述方式完成受賄犯罪,則必然產生掛靠費、增值稅。由此可見,掛靠費、增值稅系吳小華為完成受賄行為支付的犯罪成本。

第三,吳小華主觀上是否明知需要支付增值稅、掛靠費。主觀上明知既包括對繳納相關稅費的明確知情,也包括對應當繳納相關稅費的概括知情。雖然吳小華辯稱,其取得賄賂過程中相關人員未主動告知其需支付掛靠費、增值稅,但增值稅屬于法律規定必須繳納的稅費,而掛靠費根據交易規則、慣例等也應由其支付,且相關證據證實吳小華不但知情且實際繳納了相關稅費。綜上,我們認為掛靠費、增值稅系吳小華的犯罪成本,不應從其受賄數額中扣除,應認定吳小華該筆受賄金額為13萬元。

3 吳小華將渝北區某空氣質量比對項目交由陳某承攬,并從中獲利10萬元,該行為是貪污還是受賄?

陳開軍:根據刑法相關規定,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區分吳小華上述行為構成貪污還是受賄,需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考量。

一是工程項目是否真實存在。如果相關工程項目實際不存在,吳小華與陳某則涉嫌以虛設工程項目名義侵吞國家財產,構成貪污罪。如果相關工程項目真實存在,吳小華則涉嫌幫助他人承攬工程并收受好處費,構成受賄罪。本案中,渝北區某空氣質量比對項目真實存在,陳某承攬該項目后按照要求實際完成了項目工程。在該工程項目具有真實性的前提下,吳小華將工程項目交由陳某承攬的行為屬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41萬余元的項目資金系工程款,吳小華從中分得的10萬元利潤系好處費。

二是吳小華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主觀故意”。有觀點認為,吳小華與陳某事先約定利潤分配的行為屬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謀取利益,符合貪污罪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構成要件,我們未采納該觀點。本案中,吳小華、陳某雖然共同商議承攬某空氣質量比對項目,但不具有侵吞公共財物的主觀故意,陳某最終中標項目的價格為41萬余元,低于該工程項目的預算,國家財產并未受到損失。同時,該41萬余元工程項目款系陳某完成工程項目的對價,由承攬人陳某獲得并支配,吳小華分得的10萬元利潤系陳某個人支配的資金,不具有公共財物的性質。吳小華本質上系利用職務便利幫助陳某承攬工程,并收受陳某所送好處費,構成受賄罪。

綜上,該筆事實的定性邏輯為:工程項目真實存在——41萬余元資金屬于工程項目款——41萬余元工程項目款應由承攬人陳某獲得并支配——陳某履行約定給予吳小華10萬元好處費。因此,該10萬元應計入吳小華的受賄數額。

4 本案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適用該制度時需注意什么?

陳開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準確及時懲罰犯罪、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推動刑事案件繁簡分流、節約司法資源、化解社會矛盾等具有重要意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認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認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愿意接受處罰。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從寬”既包括實體上從寬處罰,也包括程序上從簡處理。從寬幅度一般應當大于僅有坦白,或者雖認罪但不認罰的從寬幅度。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應當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結合法定、酌定的量刑情節,綜合考慮認罪認罰的具體情況,依法決定是否從寬、如何從寬。

胡錦超:根據《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庭審中應當對認罪認罰的自愿性、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核實。一是審查認罪認罰的自愿性,被告人是否自愿認罪認罰,有無因受到暴力、威脅、引誘而違背意愿認罪認罰;被告人認罪認罰時的認知能力和精神狀態是否正常;被告人是否理解認罪認罰的性質和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等。二是審查認罪認罰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要從證據采信、事實認定、定罪量刑、程序操作、各方參與和建議說理等方面進行全面的、實質的審查,保障被告人的認罪內容與案件的客觀實際相符,案件處理符合客觀事實,防止出現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僅憑認罪認罰具結書就輕易定罪量刑的情況發生。三是審查認罪認罰具結書內容的合法性,人民檢察院是否履行告知義務并聽取意見,辯護人等是否與人民檢察院進行溝通,提供了有效法律幫助或者辯護,并在場見證認罪認罰具結書的簽署,等等。

本案中,紀檢監察機關在掌握吳小華受賄87萬余元的問題線索后對吳小華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吳小華到案后除了交代監察機關已掌握的犯罪事實外,還主動供述了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賄犯罪事實,且在審查調查期間退出了全部受賄違法所得。在審查起訴階段,吳小華如實供述并與檢察機關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在法院審理階段,吳小華認罪認罰,主動預繳了部分罰金,并承諾及時繳納剩余罰金。本院在量刑時,充分聽取了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對吳小華到案后的一貫表現以及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意見建議,全面考察了吳小華在審查調查、審查起訴、審理階段認罪認罰的真實性、自愿性、合法性,以及其積極退出全部受賄所得、主動預繳部分罰金等行為表現,認為吳小華到案后認罪態度較好,有明顯悔罪表現,于是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吳小華從輕、從寬處罰。判決作出后吳小華認罪服判,沒有提起上訴。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主站蜘蛛池模板: 探索| 金川县| 邢台市| 苏州市| 阜平县| 专栏| 逊克县| 佛山市| 江永县| 南汇区| 澳门| 秦安县| 永年县| 台湾省| 横峰县| 常山县| 和平区| 深水埗区| 蓝山县| 海阳市| 荔波县| 松桃| 石嘴山市| 电白县| 垣曲县| 吴旗县| 永泰县| 博乐市| 长治市| 黎川县| 黎川县| 通化县| 松潘县| 托里县| 锡林浩特市| 郸城县| 中阳县| 拉萨市| 临沧市| 浑源县| 兖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