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成果,營商環境,是市場主體發展之基、活力之源。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而近日,《中國經營報》將馬藝珈伊的來信摘錄后的公開報道,引發眾多媒體轉發。
馬藝珈伊的來信摘錄內容包括:2023年9月、10月,朱某某董事長、劉某某董事長及水城區法律顧問韓某某、陳某某多次找唐律師、侯某某談判,說“區里要以1500萬化解所有2億余元的債務”,后又說:“區里就給1200萬元化解2億余元的債務。”甚至污蔑我馬藝珈伊“多次去澳門賭錢,賭輸幾千萬元等”,我馬藝珈伊至今從未去過澳門,從未出過境,可去出入境中心查詢。作為政府公職領導及水城區法律顧問公開污蔑當事人馬藝珈伊逃債務。(談判參加人員侯某某、屈某某均有錄音,手機被水城區公安局扣留。)
我是一名少數民族女企業家,疫情期間給六盤水市作了抗疫貢獻,并獲得貴州省工商聯致以獎狀等表彰,六盤水日報及六盤水政府公開表彰,資助無數貧困學生上學,帶動殘疾人與退伍軍人就業,為六盤水市稅收作貢獻,為六盤水市水城縣脫貧作貢獻,為六盤水市野玉景區評為4A級作貢獻。
冰天雪地,大年三十,仍然帶著上百工人堅守施工崗位施工,白天黑夜24小時搶工期,最終被過河拆橋,企業被拖欠工程款后,債務累累,四處借錢,員工失業,企業破產成失信人,工人無活干加之疫情,老人無錢治療,孩子無錢上學,債臺高筑,流離失所,我被毆打左肋骨折至今,右腿不能正常行走,東躲西藏,時時生活在恐懼噩夢中,發包人政府公職領導欺上瞞下帶人圍毆我,吐口水、軟禁我,當委托到唐某、侯某某律師后,我希望他們能用法律保護弱者。
一個法院2個公章為何無人過問?執行法官為何私自解凍凍結款?院長指示不違法嗎?森林公司賬務為何不敢審計?騙貸數億元去哪了?為何森林公司成老賴空殼,錢呢?
落筆至此,淚如雨下,心有不甘,法不治眾伊難服。過幾天我很可能被抓,但只要不是死刑,今生活著目的就是:“一定要討個說法,除非置我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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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文件顯示,進入2021年,在馬藝珈伊向六盤水市、貴州省反映相關情況后,森林公司、野玉海管委會分別出具文件,證明拖欠馬藝珈伊名下兩家企業工程款屬實,且說明項目未審計是發包人原因。
2021年9月3日,央廣網對此做了報道,當地政府回應稱會盡快還債。
報道還指出,2023年年末,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聽證會召開當天,馬藝珈伊被地方公安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在她之前,為她代理債務執行的律師、律師助理等10余人已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均為尋釁滋事罪。所涉事項,即律師等人曾在微博、抖音發布相關債務、訴訟信息。律師還曾將舉報水城區政府某官員的信,郵寄給了這位官員本人。舉報內容則涉及欠債不還、非法解凍、大量資金去向等問題。
生效判決、執行裁定等材料顯示,至少有4筆經訴訟確定的債務總額為6954.63萬元。而企業統計認為,另有項目欠款15247.66萬元,即六盤水市水城區政府共欠企業約2.2億元。而地方政府一份匯報文件則承認有9000余萬元欠款。
多方證實,馬藝珈伊等人被抓前,區政府一度提出以1200萬元化解所有債務,被她和代理律師拒絕,隨即案發。
我們認為,上述報道涉及的首先是法院生效判決的執行問題,然后才是企業及其代理人維權行為的合法性問題。
對于法院的執行,人民法院應當嚴格依法窮盡司法強制措施,對可執行的財產堅決毫不留情地查封凍結拍賣,對違法阻礙破壞執行的人和單位要果斷實施司法制裁,對涉嫌拒執罪的要果斷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至于本案中企業家和代理律師在維權中批量地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而刑事拘留,則應當相信政法機關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而展開調查,確保無罪的人不被追究。即使構成犯罪,也應當關注到本案事出有因而依法寬緩。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在企業的合法財產權始終執行不到位時,我們既要用法治思維來反思強制執行的得與失,也要用政治思維來指導我們如何真正地保障民營企業的經營環境。
因為恪守契約,才讓我們相信投資預期。而執法司法的嚴格依法,又是我們相信預期的可靠保障。
至于我們如何維權,則同樣要在法制賦予的自由框架內行走。畢竟,紀法風險是企業和企業家乃至代理人最大的風險。
有一種監督叫新聞輿論監督。我們期待在《中國經營報》的披露后,案件的判決執行和相關人員的是非曲直都會得到迅速的依法處理。
執筆人:劉耀華 吳佳琪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