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簡介
作者簡介
趙耀彤,現就職于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擔任黨組成員、副院長。他常年在基層工作,有著豐富的經驗和深入的思考。
內容梗概
本書一共分為三個部分,分別為【法院·法官】、【法治·社會】、【心靈·成長】。在第一部分中,趙耀彤法官探討分析了法官辭職的原因,剖析了司法腐敗的現象,討論了文書錯誤的后果承擔問題以及我國法律中的陪審團制度,關注了司法工作的信息化。在第二部分中,趙耀彤法官強調從清廉態度到清廉行為的轉變,提出了對“命案必破”理念的不同理解以及對體制中“老實人吃虧”的看法,討論了律師在司法過程中的作用,認為可以適當放權于律師。在第三部分中,趙耀彤法官提出了清廉的三重境界,分享了民事審判的經驗,對體制內的法律工作者和律師進行了對比分析。本書作者以自己在基層法院的親身經歷,從法院、法官、法治、社會、心靈等多個方面進行了深入而全面的分析,為讀者呈現了基層法治的真實面貌。
閱讀感悟
揭開司法腐敗的面紗
本書第一部分第三節“琵琶半遮的司法腐敗”中,作者揭示了司法腐敗的隱蔽性和復雜性,他指出“公正合法的司法產品并不就意味著腐敗機會的完全喪失”,一些司法腐敗行為從外表上看都無害于司法產品的公正合法,因為它們并沒有涉及到案件的核心審判結果,例如假想防衛心理,即僅僅是為了防止法官對自己的不法行為而行賄;基于自由裁量權,有的法官收受賄賂后僅是在法定范圍內適度從輕。諸如此類的司法腐敗行為由于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以及“司法公正產品的掩飾”,長期存在并不斷蔓延,使得司法腐敗現象難以根除。關于解決方案的討論,作者認為我們當前的司法制度潛藏著巨大的能量,應該在現有制度的基礎上進行解決具體問題的路徑探討。
司法制度中的一些漏洞是司法腐敗問題存在的制度原因,而人性的弱點即難以抵擋金錢、權力的誘惑也是司法腐敗現象難以根除的重要原因之一。毋庸置疑,若不及時解決司法腐敗問題,將會使得公眾不再信任司法判決結果,懷疑司法的公正性,他們會認為這個結果是法官收受賄賂偏向一方作出的而不服從判決結果,甚至不再遵守法律規范,這不僅會嚴重損害司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還會導致整個社會的法治基礎動搖,從而破壞社會的和諧穩定。
“琵琶半遮的司法腐敗”一節讓我深刻認識到了司法腐敗的隱蔽性和危害性,司法腐敗行為不同于其他腐敗行為的一點是其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它往往不會暴露于陽光下,而是有各種手段和方法進行偽裝,且其所產生的后果有可能是合法公正的產品,這往往是遮掩腐敗行為強有力的證明,使得外界無法察覺。然而司法腐敗行為所造成的危害性是極大的,因為它所損害的是司法的公正和秩序,損害的是法律的權威和公信,損害的是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司法腐敗問題的解決,既要關注制度建設的完善,也要注重個人價值取向的引導,發揮制約和監督在防止司法腐敗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司法監督和制約體系,確保司法廉潔。
公開審判:法官解鎖司法公正的新篇章
在本書“審判公開,法官失去的只是鎖鏈”一節中,作者認為審判公開有助于促進司法公正,有利于基層法院提升工作效率,促進司法權威和社會公信。在互聯網的時代背景下,公開審判不僅僅是讓審判活動接受公眾的監督,預防司法腐敗、司法不公等情況,同時也有利于提高公眾對法官工作的理解度、對審判結果的接受度。在不涉及國家秘密或者未經同意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案件中,可以采取直播、錄播等方式進行庭審公開,這有利于促使當事人注重自己的言行舉止,尊重法庭,從而提升司法權威;而判決書公開對法官撰寫文書的能力具有較高的要求,有利于促使法官提升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說理能力;庭審公開和判決書公開二者結合可以讓公眾更直觀的感受到庭審過程中一些無法嚴明的關鍵信息,從而更好地理解判決書的內容。
毋庸置疑,審判公開已經成為現代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判決書中詳細記錄了案件的事實認定以及認定事實的證據、法律適用和判決結果,是公眾了解司法活動,監督司法公正的重要途經。同時判決書也是法官對案件審理和作出判決的具體解釋和說明,反映了法官對具體案件中法律適用的標準以及對法律條文的理解。裁判文書的公開有利于保障公眾知情權,確保司法活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展示法官專業素養和能力,統一法律適用的尺度,減少同案不同判的現象,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判決書還是生動的法治教材,判決書中蘊藏著豐富的法律資源,公眾通過閱讀判決書,可以從中了解到法律知識,增強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培養他們的法治意識。判決書的意義不只是在于懲治犯罪,還兼具著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預防犯罪的重要作用,特別是一些典型案件的判決書,可以起到以案釋法、以案普法的效果,推動全社會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識。
而庭審公開則是為大眾監督案件的審理活動提供了有效途經,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體現。庭審公開能夠在法官、檢察官、辯護律師以及當事人之間形成一種無形的力量,促使他們在心中形成自控力,注重自己的行為舉止,更好地遵守程序以及庭審紀律,維護程序正義和司法權威。對審判人員來說,公開庭審使得審判活動置于“陽光”之下,增強了審判的透明度,有助于其增強責任感,正確行使審判權,提高辦案質量,有效防止司法腐敗現象的發生。對于當事人來說,庭審公開既有利于保障其訴權和合法權益,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其收斂自己的行為,有利于庭審的順利進行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在法院實習的過程中,我接觸的當事人幾乎對一些程序性權利的專業名詞都是不知所云,因此每次都要花費一些時間來向他們解釋其含義,而庭審公開能幫助廣大民眾更深入地了解相關程序,使得程序正當的觀念深入人心,而不至于對回避、自行辯護、最后陳述等程序性權利茫然不解,既能更好地保障當事人的權益,也能提升法院的工作效率。
清廉踐于行
本書中作者強調清廉態度到清廉行為的轉變,提出了清廉的三重境界,即恐懼型清廉、功利型清廉和自主型清廉。從現實生活中一些“落馬”官員身上可以看出,他們中間大都是“表演型人格”,每天都上演著“廉潔秀”,前一秒還在高談廉潔,下一秒就因貪污腐敗而鋃鐺入獄的現象比比皆是。我們如今的廉政教育大都是圍繞著端正自己的態度來展開的,認為態度決定行為,理論上來說這是正確的,實際上清廉理念也已深入人心,成為了社會評判官員的重要標準,但腐敗現象卻屢禁不止。我認為這主要是因為他們并沒有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現實中大多數官員的清廉都屬于恐懼型清廉和功利型清廉,而這兩種清廉是不太靠得住的,會隨著時間逐漸被金錢和權力所腐蝕。
國家工作人員行使的是國家公權力,代表的是國家,其權力之大、誘惑之多不言自明,而清廉是其必須具備的基本素養。對于國家和人民,清廉的官員能夠忠誠履行職責,確保公權力不被濫用,防止以權謀私,有利于保護國家和人民的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對于當地的經濟發展,一個清廉的政府可以營造出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和投資環境,為企業發展提供良好的營商環境,增強當地的競爭力和經濟實力;對于官民關系,有利于發展良好的官民關系,提升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和支持,引導全社會樹立公正廉潔的良好風氣,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要想真正將清廉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我認為在他律的同時也要堅持自律。不能絕對地相信人的自制力,但外部監督也會有松懈、疏漏的時候,因此只有將二者結合起來,才能夠有效預防腐敗。清廉態度決定清廉行為,首先就是要有清廉的態度,而且要將這種態度內化于心,因此我們要加大對清廉的宣傳教育,不只是傳統的宣講教育,還通過傳閱“落馬”官員的懺悔書,聽“落馬”官員的“墮落史”,切身體驗“落馬”前的風光和“落馬”后的凄涼,使得他們打從心底里敬畏清廉;通過對清廉官員的褒揚和嘉獎,使得他們打從心底里追求清廉、向往清廉。而將清廉外化于行,就是要將其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認真遵守每一天規章制度,公平公正處理每一件事情,堅決抵制一切誘惑,勇于接受監督和堅持自我反省,努力達到清廉的第三重境界即自主型清廉。
來源: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