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學慶受賄案以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研修中心華南研修院原副院長、資深副經理李保奇受賄案。
張學慶受賄超4154萬元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0年春節至2022年春節,被告人張學慶利用擔任建行深圳市分行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行長,建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副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審批、子女入職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154.2726萬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學慶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學慶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李保奇受賄超781萬元
同日,該法庭還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研修中心華南研修院原副院長、資深副經理李保奇受賄一案。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7年5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李保奇利用擔任建行深圳市分行信貸審批部副總經理、風險管理部授信審批中心副總經理,建行深圳景苑支行負責人、黨委書記、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貸款審批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81.1102萬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保奇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保奇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來源:“山東高法”微信公眾號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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