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7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57條等規定,對行政相對人襄陽魚梁洲國有資本開發運營集團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處罰:
1.責令30日內退還非法占用的3231.4平方米的土地給魚梁洲經濟開發區管委會;2.沒收在非法占用3231.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3個游客驛站);3.按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2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人民幣387768元。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