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5日,招商證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國證監會認為,招商證券作為中安科重大資產重組的獨立財務顧問,履職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導致出具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存在誤導性陳述,且后續在并購重組當事人發生較大變化對本次重組構成較大影響的情況時未能予以高度關注,未按照規定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根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擬決定,責令招商證券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業務收入3150萬元,并處以3150萬元罰款。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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