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關于對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
2022年1月29日,中南建設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計下降的公告》,預計2021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7.08億元至21.23億元。4月26日,中南建設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中南建設2021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33.8億元。中南建設2021年度預計凈利潤與2021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差異較大,且預計盈虧性質發生變化。
中南建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2.1.1條、第5.1.3條的規定。
中南建設董事長陳錦石、總經理陳昱含、財務總監辛琦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2.1.2條、第4.3.1條、第5.1.9條的規定,對中南建設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3.2.3條和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2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第十七條的規定,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本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
一、對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二、對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錦石、總經理陳昱含、財務總監辛琦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對于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上述違規行為及本所給予的處分,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開。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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