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他們開除黨籍處分
8月2日山西省兩個廳官同時受處分——山西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郭金剛,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李晉平被“雙開”。
綜合二人的通報顯示,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呈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郭金剛、李晉平開除黨籍處分。
“上官河”梳理發現,今年也有廳官受處分時需報中共中央批準。他們都是所在省省委委員。
都是省委委員
公開履歷顯示,去年6月18日被查的郭金剛,男,回族,1964年7月生,河南中牟人,研究生學歷,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郭金剛歷任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晉能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22年5月,任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郭金剛是中國共產黨山西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今天的通報顯示,郭金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干擾巡視工作,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調研檢查講排場,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和公務用車;違反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親屬和他人在職務調整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未經批準因私出國;對親屬不實際工作獲取薪酬知情未予糾正,利用職權為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對公司違規收購股權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違法辦理并使用虛假戶口;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挪用公款,數額巨大。
與郭金剛同時被“雙開”的李晉平,男,漢族,1964年7月生,山西靈石人,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199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去年8月12日被查的李晉平,歷任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書記、廳長,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2021年9月,任山西省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第一副主任,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李晉平是中國共產黨山西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今天的通報顯示,李晉平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政績觀嚴重錯位,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為撈取政績縱容、支持經濟數據造假,不信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重大公共財產損失。
上半年也有一位
“上官河”梳理發現,今年上半年也有一位廳官被開除黨籍時需報中共中央批準。
4月12日,江西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江西省贛州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萬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公開履歷顯示,去年5月9日被查的萬凱,男,漢族,1973年9月出生,江西南昌縣人,1999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9月參加工作。
萬凱曾長期在南昌任職,曾任南昌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維穩辦主任;進賢縣縣長,縣委書記;南昌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等職。2016年11月至2019年8月,任撫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9年8月至2021年12月,歷任江西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任贛州市委副書記,提名為贛州市市長候選人;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任贛州市市長。萬凱是中國共產黨江西省第十五屆委員會委員。
通報顯示,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后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萬凱開除黨籍處分。
來源:上觀新聞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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