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市開福區應急管理局根據《開福區安全生產領域一般事故隱患有獎舉報實施辦法》,對近期兩起案件舉報人每起予以7500元的舉報獎勵,合計15000元。
3月3日,接群眾舉報青竹湖街道湘江北路佳陽混凝土有限公司生產場內設置一柴油地埋罐、銹蝕嚴重,且無任何安全防范措施。
3月27日,接群眾舉報,青竹湖街道最北端沙河橋附近一汽車修理場所內停靠兩臺小型加油車,均處于報廢狀態,內設有加油機設備,且無安全防護措施。
經核實,以上兩起案件,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參照《湖南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載量權準基》第五章第一節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開福區應急管理局對兩起舉報的涉事單位給予五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來源:長沙應急管理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