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石河子監管分局發布數則行政處罰信息,多家銀行及相關責任人因違法違規發放貸款被罰。其中,時任新疆石河子農村合作銀行下野地支行客戶經理杜繼磊被終身禁業。
根據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刑事判決書,杜繼磊因涉嫌犯違法發放貸款罪,于2015年12月被依法逮捕,而該支行原行長劉旺盛也因涉嫌犯違法發放貸款罪,于同年8月被依法逮捕。石河子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二人在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期間,違反相關規定,向102名貸款申請人貸款7354萬元,給銀行造成損失5659.518萬元。
一人被終身禁業
9月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石河子監管分局發布數則行政處罰信息。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因違法違規發放貸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相關規定,新疆石河子農村合作銀行下野地支行以及多位相關責任人被處罰。同時,新疆石河子農村合作銀行因內控管理失效,案防工作流于形式,被罰款50萬元。
其中,時任新疆石河子農村合作銀行下野地支行支行客戶經理杜繼磊,對機構違法發放貸款的行為承擔責任。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石河子監管分局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犯違法發放貸款罪
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刑事判決書顯示,杜繼磊出生于1989年,原石河子市農村合作銀行134團支行客戶經理,2015年11月2日因涉嫌犯違法發放貸款罪被石河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7日被依法逮捕。
而在此之前,原石河子市農村合作銀行下野地支行行長劉旺盛已于2015年7月18日因涉嫌犯違法發放貸款罪被石河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依法逮捕。
據石河子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劉旺盛在擔任石河子市農村合作銀行下野地支行行長,杜繼磊在擔任石河子市農村合作銀行下野地支行信貸員期間,違反有關規定,對102名貸款申請人借款的真實性、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準確性、完整性未進行調查,借款申請書內容由銀行工作人員填寫,對申請人的償還能力、保證人的情況未進行嚴格核實,對書面材料未認真核對調查,未執行面簽制度,不召開、不經過審貸小組會議研究就簽字上報,導致貸款申請人使用偽造的土地承包合同申請并獲得貸款7354萬元,貸款到期后不能償還貸款5659.518萬元,給銀行造成損失5659.518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認為,被告人劉旺盛、杜繼磊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均屬數額特別巨大,造成特別重大損失,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旺盛、杜繼磊身為銀行工作人員,在發放貸款的過程中,未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在審查借款人申請資料時未進行核實,未落實面談制度,對貸款內容未進行嚴格調查,違法發放貸款,其中被告人劉旺盛違法向102人發放貸款7354萬元,貸款到期后不能償還金額為5659.553萬元;被告人杜繼磊違法向95人發放貸款7224萬元,貸款到期不能償還金額為5529.553萬元,屬于數額特別巨大并給銀行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最終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劉旺盛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杜繼磊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來源:中國基金報(記者 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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