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偽造證據催討物業費,照片發現蹊蹺,法官當堂識破處罰5萬元
某物業公司狀告業主催討物業費,法官在審理中卻發現此事另有蹊蹺。經查,物業公司為了物業費竟偽造證據。近日,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
據悉,2022年8月,某物業公司向武昌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區某業主陳某(化姓)向物業公司交納2016年至2021年期間欠繳的物業費及滯納金合計1萬余元。9月7日,白沙洲法庭依法審理了此案,原告在法庭上稱,物業公司從2017年起每年都在向欠費業主催繳物業費。并且,向法庭提交了物業工作人員上門張貼物業費催繳通知單的照片作為證據。
“當時,我在審查證據的時候就發現了疑點?!背修k法官劉旭介紹,原來,物業公司提交的照片拍攝角度單一。并且,原告聲稱于2017年拍攝的一張照片中清晰可見門牌號上的二維碼?!霸谖矣∠笾?,2017年的時候武漢市還沒開始施行門牌號二維碼。”
隨后,陳某也當庭否認了物業工作人員曾有過上門張貼物業費催繳通知單的行為,質疑物業公司在法庭上出具的催繳通知單證據系偽造的。
為了調查事情的真相,承辦法官并沒有當庭宣判,而是宣布暫時休庭。事后,承辦法官劉旭多方面查找資料發現,2018年9月,武漢市人民政府出臺了《武漢市門樓牌標志管理辦法》,實施“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坝纱丝梢詳喽ㄟ@些照片是偽造的?!眲⑿裾f。
經過法官的多次詢問與釋法明理,最終物業公司坦陳上述催繳通知單照片系起訴前統一補拍,承認了偽造證據的事實,并具結悔過,懇請法院從輕處罰。
為什么物業公司要向法院提交虛假的照片呢?承辦法官劉旭解釋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物業公司因擔心業主欠交的物業費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鋌而走險選擇偽造證據,希望能逃脫法官的慧眼與法律的約束。
最終,武昌區人民法院白沙洲法庭向該物業公司發出了罰款決定書,綜合其過錯程度及悔過態度,對其罰款5萬元。目前,物業公司接受處罰并已按時繳納罰款。
劉旭介紹,在實踐中,偽造證據、妨礙司法公正的情況并非個例,這樣的行為嚴重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造成了司法資源的浪費,還觸犯了法律的權威。在此提醒各位群眾,參加民事訴訟時,應當樹立好尊重法律的意識,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依規參加訴訟。偽造證據,以身試法的行為,最終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來源:極目新聞記者 邱睦 通訊員 何佳霖 陳永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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