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財經:人身保險公司推進開門紅之際,近日,北京銀保監局印發《北京銀保監局關于進一步防范人身保險傭金套利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引導保險機構樹立長期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理念,加強人身保險銷售行為管理,防范因“短期激勵、規模導向”而產生的傭金套利問題。
下一步,北京銀保監局表示,將通過加大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力度等措施督導機構嚴格落實《通知》要求,重點強化對保險機構獎勵政策合理性、人員招錄規范性、業務品質監控及時性的監管,切實防范傭金套利風險,持續推動北京人身保險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建立傭金及各項獎勵延時發放機制,形成可持續傭金激勵體系
具體來看《通知》內容,首先,《通知》明確科學制定傭金及各項獎勵政策的要求。
首先是規定各銷售人員(銷售團隊)獲取的當期傭金及現金性獎勵收益、該保單退?,F金價值之和不得超過當期保費,從源頭上消除套利空間。
同步對中介機構傭金體系進行規范,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向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支付的當期傭金及各種費用總和不得超過當期保費,確保標準統一。
為保證中介機構和銷售人員整體收入,培育更加穩定的合作關系,《通知》要求保險機構應適時建立傭金及各項獎勵延時發放機制,適當延長支付年限、優化支付比例,引導保險機構真正形成有利于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傭金激勵體系。
保險機構應建立傭金套利風險防范工作機制,以科技手段提高風險預警能力
針對傭金套利行為,保險機構對管理負有主體責任。由此,《通知》也進行了明確強調。
完善的防范機制是基礎,《通知》要求保險機構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多部門參與的傭金套利風險防范工作機制,涵蓋銷售人員招錄、業務品質管理、業務及團隊獎勵方案設置、利益發放、合規管理等各工作環節。
同時,要求各保險機構嚴格銷售人員招錄管理,加強對擬入職人員的學歷、從業經歷、過往業務合規品質等背景情況的調查。
進一步,要求保險機構從嚴開展內部問責和外部懲戒,對發現有套利行為的銷售人員及管理人員嚴肅追責,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此外,《通知》還強調運用大數據技術等科技手段提高保險機構風險預警能力,推進行業信息共享。
具體來說,首先是要求保險機構探索建立套利團隊甄別模型,實現數據自動預警。如系統發現業務異常,應主動采取相應手段核驗業務真實性,降低套利風險。
同時要求保險機構將查實存在傭金套利行為的銷售人員(銷售團隊)及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及時錄入“北京保險機構銷售人員處罰信息登記管理系統”相關模塊,限制銷售人員“帶病”流動。同時,探索增加業務品質類指標,推進行業信息共享。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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