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傳統文化中,通常將德高望重、學識淵博、教書育人的長者尊稱為“大先生”。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人民大學考察時指出:“老師應該有言為士則、行為世范的自覺,不斷提高自身道德修養,以模范行為影響和帶動學生,做學生為學、為事、為人的大先生,成為被社會尊重的楷模,成為世人效法的榜樣。”
話涉中國刑法,離不開一個如雷貫耳的名字,提起高銘暄教授,法律人幾乎無人不曉。先生在法學教育和理論研究領域辛勤耕耘七十余載,為中國刑法科學建設舉旗扛鼎、奮斗一生,可謂刑法學界的泰山北斗,是法學界德高望重、令人敬仰的一代宗師。先生榮獲“人民教育家”國家榮譽稱號,是新時代教育家的典范、大先生的楷模。
我是高銘暄教授的嫡傳弟子,自1978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與恩師相識已經45年。從本科生起,便追隨恩師學習刑法,本科論文、碩士論文、博士論文都由恩師親自指導。畢業留校后,又在恩師身邊參與教學科研十余年,與恩師平時交流較多,對恩師的學術經歷有較為深入的了解和感悟。我想從一個學生的視角記述恩師的法治人生。
高銘暄教授是新中國培養的第一代法學家,對中國刑法科學的創立和發展,傾注了全部心血,作出了卓越貢獻。先生對刑法科學的開拓性創新、原創性貢獻數不勝數,創造了我國刑法學界一系列“第一個”,有的甚至是“唯一的一個”,足以載入法學教育史冊。高銘暄教授身上被歷史和時代賦予很多標簽,每一個身份對于我國的法治建設特別是刑法科學的發展繁榮,都屬于標志性貢獻,都具有里程碑意義。
一、新中國刑法立法的創制者
刑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之一,通過規范國家的刑罰權,懲罰犯罪行為,保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國家安全。在高銘暄教授輝煌的法治人生中,最為珍貴的篇章莫過于親身親歷并全程見證了新中國刑法的孕育誕生與發展完善。
有法可依,是法治國家的前提和基礎。新中國刑法是在廢除國民黨政府“六法全書”的基礎上從零起步的。1954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頒行后,刑法的制定被提上立法日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律室負責組建起草班子。經中國人民大學推薦,全國人大篩選認可,高銘暄教授有幸參與我國第一部刑法起草這一具有開創性的工作。此時,高銘暄教授年僅26歲,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畢業留校任教剛剛一年,是新中國刑法起草班子中最年輕的一員。高銘暄教授曾自謙地說“自己是一名參與刑法制定的工作人員”,實際上他是全程參與新中國第一部刑法起草的唯一學者,對于刑法草案章節體例、法條內容和立法語言的規范表達,發揮了重要作用。刑法起草小組成員,大部分是從有關單位抽調的干部,雖然不少人曾從事過司法工作,但系統學習法律的只有高銘暄教授一人。負責刑法起草小組工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律室主任武新宇,發現很多人缺乏刑法的基礎知識,就讓高銘暄教授給大家上課,講一些刑法學基本概念、基礎理論,講課效果很好。在參與刑法制定過程中,高銘暄教授負責匯編各類立法資料,包括我黨解放區的法律、中華民國法律以及原蘇聯、東歐、法國、德國等國刑法,中國古代各個朝代的律法文本,尤其是《唐律》和《清律》,還整理了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刑事審判經驗材料,為規定罪名、刑種和量刑幅度提供司法實踐依據。高銘暄教授講道:“作為唯一一位自始至終參與我國刑法典創制的學者,我已記不清自己到底和大家一起度過了多少個不眠之夜,提了多少意見和建議,收集整理了多少資料,對每一個條文進行過多少次的草擬、修改和完善。”高銘暄教授舉例說,在1979年刑法起草過程中,法律室的專家們在討論追訴犯罪時效問題時,有人提出,如果過了追訴時效,是否可以對很嚴重的犯罪追訴呢?大家都認為這個問題提得好,建議在原來條款上增加了一句: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進行追訴。高銘暄教授提出,追訴問題應該由負責公訴的最高人民檢察院來核準,這個意見被立法機關接受了。于是便有了這一句:“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這個規定一直沿用到現行刑法的條款中。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正式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大會表決時,高銘暄教授作為參與刑法制定的工作人員,在人民大會堂見證了這一歷史時刻。在代表們一致鼓掌通過時,高銘暄教授下意識看了看手表,那是1979年7月1日下午4時5分。從這一刻起,新中國終于有了自己的第一部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立法過程,漫長而曲折。從1954年起,到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頒布,制定新中國第一部刑法經歷了25年,而高銘暄教授有幸全程參與了刑法起草的立法過程。我們應該感謝歷史安排的相遇,我國刑法因高銘暄教授的參與,在法律結構、法條內容、立法語言等方面更加規范。而高銘暄教授在那個“法律虛無”的特殊年代,因25年的立法實操經歷,逐步成長為我國刑法學界公認的領軍人物。
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出臺后,隨著我國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對刑法的補充和修改工作也漸漸地被提上議事日程。自1981年至199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通過25部單行刑法。無論是單行刑法的制定,還是1997年刑法的全面修訂,乃至其后十一個刑法修正案的出臺,高銘暄教授始終活躍在立法工作的第一線,提供了一些遠見卓識的咨詢意見,得到立法機關的充分重視和高度評價。1988年,刑法的全面修改正式提上國家立法機關的議事日程。1993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托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教研室提出刑法總則修改建議稿。高銘暄教授主持成立了修改小組,我們幾個年輕教師也有幸參加。經過深入調研、反復研討,高銘暄教授領銜先后提出1份《刑法總則大綱》和4份《刑法總則(修改稿)》。至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出臺,在歷時9年的刑法修改研擬過程中,高銘暄教授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常邀請的專家,多次參加刑法修改研究會、座談會及立法起草、咨詢等事宜,提出一系列涉及刑法修改完善的問題和建議。從1954年第一部刑法開始起草,到1997年第二部刑法頒布,可以說,40多年的立法生涯,高銘暄教授鞠躬盡瘁、嘔心瀝血,直接參與了新中國刑法發展的全部進程。
從風華正茂的青年,到滿頭銀發的長者,高銘暄教授一生積極投身于國家刑法立法工作,對刑法的創制、發展、完善居功至偉。高銘暄教授曾經說:“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希望推動法治中國建設,保障國家安全、社會穩定,讓人民權利得到保障,讓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制裁。”而日益完善的中國刑法也讓先生感到欣慰:“隨著國家進步、民主法制水平提升,我們的刑法一直在發展、進步,法律條文越來越符合實際,更具體、更有針對性,可操作性也越來越強。”
二、中國刑法學教育的領航者
高銘暄教授是新中國培養的第一代法學教育家的杰出代表,是新中國刑法學教育的先驅者。70年來,先生在人才培養、教材體系、教學方式等方面勇于探索、開拓創新,為刑法學高等教育作出不可磨滅的貢獻!
教材是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的基礎工程。早在1956年,高銘暄教授就參加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教研室集體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則講義》(內部教學使用),這是新中國成立后我國學者自行編寫的第一部刑法學教材。195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翻印了這本講義,配發給全國法院干警,幾乎人手一冊,既作為業務培訓的教材,也作為辦案的指引,在當時影響很大。
我國刑法頒行以后,從1982年至2003年,高銘暄教授先后主編不同層次的全國性通用刑法學教材11部,囊括高等教育各個學歷層次,堪稱中國當時主編刑法學教材層次最高、適用最廣、數量最多的學者,發行量達數百萬冊,為我國刑法學教育作出了巨大的貢獻。高銘暄教授創造性地提出編寫刑法學教材的基本思路。他指出,要編好一部教材,除了貫徹“三基”(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資料)和“三性”(科學性、系統性、相對穩定性)的寫作要求外,還必須處理好刑法學體系與刑法典體系、刑法理論與司法實踐、全面論述與重點突出以及編寫教材與便利教師使用教材等關系。
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頒布實施時,全國還沒有體系化的刑法教科書。1982年由司法部牽頭,邀請了12位刑法學界的專家、學者,在北戴河召開《刑法學》統編教材研討會。會議要求以最快的速度,編寫面向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的刑法學教材,讓法學教師和莘莘學子早日有教材可用。鑒于高銘暄教授全程參與刑法起草的立法經歷和剛剛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和誕生》學術專著的巨大影響,司法部指定先生擔任這部統編教材的主編。1982年年底,經過高銘暄教授和其他作者的共同努力,第一部刑法教科書《刑法學》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這本教材出版后供不應求,前后發行近200萬冊,創同類教材發行數量之最。該書榮獲國家級優秀教材一等獎和司法部優秀教材一等獎雙重殊榮。《刑法學》教材在新中國刑法學發展史上起到奠基架梁和承前啟后的重要作用。法學界和教育部門對此書的評價是:“體系完整,內容豐富;闡述全面,重點突出;縱橫比較,線索清楚;評說客觀,說理透徹;聯系實際,解決問題。它集學術著作和教科書于一身,不僅集中反映和代表當時我國刑法學研究的成果和發展水平,而且為我國刑法學奠定了基礎。在新中國刑法發展史上,起著承前啟后的作用。”
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創辦全國法院干部業余法律大學,并組織編寫業大教材。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林準擔任業大刑法教材主編,高銘暄教授受邀擔任副主編。這部名為《中國刑法講義》的教材深得廣大學員的好評。1988年,國家教育委員會委托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對該書進行了分析評估,認為該書“突出了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正確闡明了這門法學課程的基本理論、立法精神以及司法實踐的新情況、新經驗,分析比較深入。這一點是這門教材的突出特點,并優于普通高校編寫的教材”。后經兩次修訂、一次重新組織編寫,改名為《中國刑法教程》并成為經典教材,該書先后印刷23次,印數達100多萬冊。
為適應日益發展的刑法學教學和科研需要,在國家教委的組織下,先生受命主持編寫一部供高等院校法學專業使用的新教材。這部名為《中國刑法學》的教科書于1989年面世,榮獲第二屆全國高等學校優秀教材特等獎。1997年刑法修訂之后,高銘暄教授主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刑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該書為教育部組織的面向21世紀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之一,先后十次重印,于2022年1月推出了第10版。該書注重體系的完整性以及內容的科學性和知識、信息的新穎性,出版發行以來受到了廣泛的好評,為我國高等法學教育和法治實踐作出了重要的貢獻,產生了重要的學術影響,榮獲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2003年,受教育部委托,高銘暄教授主編全國第一本刑法學研究生教材《刑法專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對此書充分肯定,向全國高校推薦此書作為刑法學研究生的教學用書。
高銘暄教授70年來兢兢業業,傳道授業、獎掖后學,先后開設過蘇聯刑法、中國刑法、刑法總論、刑法各論、外國刑法、刑事政策與刑事立法、刑法前沿問題等課程,為我國培育了大批法治人才,可謂桃李滿天下。先生常說:“我就是一名普通教師,既然選擇了教書育人,就矢志不渝。”
70年來,先生始終堅持在教學第一線,他教過本科生,培養過碩士生、博士生,指導過博士后研究人員,還親自為進修生、電大生、業大生、法官班學員、檢察官班學員授課。如果聽過先生的課,你就能直觀體會到“大道至簡”“返璞歸真”這兩個成語的涵義。高銘暄教授講課注重理論聯系實際,深入淺出、精彩生動,條理清楚、層次分明,見解獨到、針對性強,極富實踐意識和問題導向,有口皆碑,很受學生們的歡迎。
“他的教學研究培養了一大批資深學者,他們活躍在世界各知名高校,如今已成長為國際學術界的棟梁之才。”這是國際社會防衛學會對高銘暄教授教育成就的評價。這并非溢美之詞,而是中肯之語。高銘暄教授門下群星璀璨、棟梁滿堂,是先生嘔心瀝血、辛勤栽培的結果,也與先生精耕細作的培養模式不無關系。
2011年4月20日,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訪問德國馬普外國刑法和國際刑法研究所時,于德國黑森林滴滴湖畔合影(前排右二為高銘暄教授)。(來源:受訪者供圖)
高銘暄教授把培養合格人才視為自己的神圣職責。先生常講:“培養、指導學生,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樂趣和成績。”1981年,高銘暄教授擔任碩士研究生導師,開始招收第一批研究生。1983年5月,高銘暄教授晉升為教授。1984年1月,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先生成為新中國刑法學專業第一位博士生導師,結束了新中國不能培養刑法學博士的歷史。隨著教育對象的轉變,高銘暄教授對如何培養研究生,進行了深入的思索。先生認為,研究生對知識的要求有別于本科生,對研究生的考核,也不能再限于書本知識,應該與科研成果掛鉤,應有更為廣闊的視野、更具專業的角度和更加創新的方法。對所指導的研究生,先生創造性地總結出“三嚴”“四能”“五結合”的人才培養之道。“三嚴”是指對學生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訓練;“四能”是指培養學生的閱讀能力、翻譯能力、研究能力、寫作能力;“五結合”是指使學生做到學習與科研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全面掌握與重點深入相結合、研究中國與借鑒外國相結合、個人鉆研與集體討論相結合。上世紀80年代,教育部主管的《高教戰線》和《研究生教育》曾刊文推廣過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研究生的人才培養經驗。
高銘暄教授在刑法教學領域首倡“綜述研究”方法。先生曾經談道:“我根據研究生的課業進程,自己先做了大量功課,然后選定一個適合的課題交給學生,要求學生在既定時間內,全面地收集材料并且深入閱讀,結合當下實際情況進行思考,最后綜合各種觀點和因素,寫成一篇綜述性論文。”文獻綜述教學法的推行,不僅培養了學生的閱讀能力,還大大拓展了視野,最重要的是讓學生學會了思考,形成自己的觀點,培養自己的學術方向。著名刑法學家、北京大學教授陳興良曾滿懷深情地回憶:“我對刑法真正產生興趣是在1983年的上半年,當時高銘暄教授給我們年級講授刑法總論。高銘暄教授的刑法總論打破了我此前形成的刑法無理論的偏見,尤其是對犯罪構成理論的介紹,對我具有較大的吸引力。在刑法總論講授中,高銘暄教授布置讓我們每人做一篇綜述。正是通過綜述的方法,使我進入刑法學研究的大門,成為刑法學術活動的起點。”高銘暄教授的文獻綜述不僅體現在教學領域,也體現在科研領域。先生曾經講道:“在刑法學的研究中,對已有研究成果進行綜述,是一種調查研究、獲得規律性認識的有效方法。通過專題性綜述,不僅使作者本身科研的基本功得到訓練,而且也給其他人員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調查研究資料。所以這是一個值得重視的研究方法。”高銘暄教授在法學界首倡的綜述方法,不僅惠及刑法學界,而且也被其他法學研究領域所采用。這是高銘暄教授對于中國法學教育的重要貢獻之一。
在課堂教學方面,高銘暄教授逐步形成了“三三制”教學模式,即利用三個小時,從三個方面分析一個課題——先設定一個課題,交由某位博士生,讓他在限定時間內做好資料收集、實例調查和觀點分析等工作。經過充分準備后,這位博士生來到課堂上,必須在一個小時之內,向老師和同學們說明這個課題的有關內容,并提出自己的觀點和論據。聽了這位博士生的發言后,在座的其他博士生可以針對他的觀點和材料收集情況,進行一個小時左右的評價、補充和反駁。最后的一個小時,由先生點評總結。重點對主述博士生的研究情況進行點評,也對其他同學的意見給出相應的解答。“三三制”看似對學生提出要求,其實最難的還是教師對課題的選擇。高銘暄教授曾經講道:“一個經得起反復思考、反復討論的課題,必須充滿新鮮感,有充分的可延展性,還必須與社會實際接軌。”每次課前,高銘暄教授都費盡心思準備,找到能為學生提供廣闊思考空間的課題。
“政治上強,業務上精,方法要對,作風要正,文風要好,這是我對學生們的期望。”高銘暄教授在培養博士研究生的過程中,始終強調抓住“三個重點”,即抓政治方向、抓專題討論和科學研究、抓學風建設,注重打基礎、長能力、正學風,全面培養博士研究生的綜合素質。在每個博士生入學后不久,先生都要求他(她)根據自己的情況制定有關學習提高的計劃,要求他們針對自己的弱項,有針對性地予以彌補。除了課堂接觸外,先生還在每個學期與每位博士生至少談話兩三次,交流思想,增進師生情誼。
為學者嚴,為師者親。先生十分關心學生成長,既有溫度,又不失原則。高銘暄教授指導研究生以“嚴格要求”著稱。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莫開勤記得:“高老師指導論文嚴謹認真,字斟句酌,標點符號、錯字、漏字、用詞不當等都能給修改出來。”“進入我的門下,就絕不允許以混文憑的態度來虛度光陰。”這是先生時常在學生們耳邊的叮囑。“多讀、多寫、多發表”,飽含先生對學生的關愛和期許。高銘暄教授培養博士研究生近40年,絕不成批指導,更不濫竽充數,每年僅帶1~2人,共指導法學博士67人、法學碩士11人、博士后10多人。
在赴日交流會見早稻田大學校長時,高銘暄教授曾用毛筆題寫了16個字:“傳道授業、培育英才、經世致用、恩澤永垂。”我以為,這也是先生對自己一生教書育人的期許和寫照,彰顯了先生誨人不倦、甘為人梯的大師境界。
(本文參考了有關媒體對高銘暄教授的采訪文章,援用了一些高銘暄教授及其學生接受采訪時的談話內容,特向相關文章的作者致以謝意!)
文字:姜偉口述 吳笛整理
來源:《民主與法制》周刊2023年第18期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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