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2日,河南省濟源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濟源抖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所在的奧龍家電城大門上方有跨街版面顯示“濟源抖音傳媒”字樣,護墻外版面顯示“濟源抖音傳媒圖片”字樣,當事人櫥窗及玻璃門上顯示“ 圖片濟源抖音傳媒”字樣。
經查,當事人自2022年3月7日起,未經“抖音”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公司名稱、門面招牌及抖音賬號上突出使用“抖音”字樣及“圖片”標志。截至案發,當事人尚未開展直播帶貨業務,無違法經營額。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的規定,侵犯了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公平競爭秩序。濟源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和混淆行為,及時辦理名稱變更登記,并處罰款5000元。
本案是一起“店招”侵權案件。當事人未經許可在公司名稱及經營場所使用他人注冊商標,通過“搭便車”“傍名牌”的方式攀附知名商標,不僅損害商標注冊人的品牌聲譽,也誤導消費者。本案中,執法機關準確適用不同法律,依法對此類違法行為定性查處,有利于規范直播帶貨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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