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證監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深圳萬鼎富通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鼎富通”)募新還舊、期限錯配、分離定價等違規行為做出處罰。
有律師分析,資金池業務使投資者的資金處于不穩定、高風險狀態,增加了投資者損失資金的風險,屬于監管紅線。
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萬鼎富通存在以下違規事實: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公司管理的三只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全部投向五個合伙企業(以下統稱特殊目的實體),在特殊目的實體實現資金匯集和統一調配,私募基金的投資、收益分配均通過特殊目的實體進行集合運作。
私募基金財產在投向特殊目的實體后,特殊目的實體將其中部分資金轉入投資標的,部分資金則直接轉至投資者用于分配投資收益,整體資金募集和收益分配上呈現募新還舊特征。其中,“人和一號”這只基金所募集資金自托管賬戶到賬日至實際或計劃退出日的期限為6至14個月,與底層投資標的投資期限不匹配,形成期限錯配。三只私募基金均未按照投資標的的實際經營業績或者收益情況向投資者分配收益,形成分離定價。綜上,萬鼎富通管理的三只私募基金系開展具有集合運作、期限錯配、分離定價等特征的資金池業務。
資金池業務觸犯監管紅線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官網信息顯示,萬鼎富通為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成立于2017年7月,并于2018年3月完成登記,目前管理規模超過100億元。萬鼎富通在中基協備案的產品數量為10只,其中7只已清算,以上處罰決定書中提及的3只產品仍在存續期,不過因未按時披露年報、半年報而顯示信息報送異常。
來源: 作者:王宇露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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