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自江蘇的錢先生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2018年12月在南京市雨花臺區購買了“云樹公館”項目的酒店式公寓房。一年后,開發商未如期交付房屋,且其所購房屋有多處“貨不對板”等問題。
錢先生稱,發現問題后,他與其他購房人多次與開發商交涉,希望對現房屋進行整改,并賠償其經濟損失,但均未得到開發商的積極回應。2021年6月,在南京市雨花臺區住建局的牽頭下,“云樹公館”數十位業主與開發商會商,開發商承諾針對業主提出的問題作出整改。但錢先生稱,開發商至今仍未對購房者們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自己與其他購房人已維權多年,一直拒絕收房,堅持要求開發商能夠兌現購房時的承諾,并賠償因貨不對板所導致的購房者的經濟損失。
涉事開發商為南京瀚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南京瀚威)。就此糾紛,11月21日,澎湃新聞致電南京瀚威售樓處,工作人員表示對相關情況不了解。隨后,澎湃新聞根據錢先生提供的聯系方式致電南京瀚威工程部孫經理,對方表示了解此事,但部分業主的說法“存在抹黑成分”,目前房屋的相關整改進展不方便透露,實際情況以政府部門公開信息為準。
2021年11月,開發商因“不實宣傳房屋用途”被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6萬元。
澎湃新聞調查發現,南京瀚威曾因在銷售“云樹公館”過程中“不實宣傳房屋用途”被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6萬元。同時,據錢先生提供的線索,2023年6月江蘇省住建廳曾對南京瀚威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稱查明該公司以欺騙手段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證書。澎湃新聞通過江蘇省政務服務網站檢索發現,該公司持有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現已處于注銷狀態。
業主稱公寓房“貨不對板”,開發商遲遲未整改
錢先生介紹,他在“云樹公館”3幢買了8套房,一套約83萬元,計劃主要用于出租。錢先生提供的購房合同顯示,其購買房產規劃用途為酒店式公寓(非),土地用途為商服用地。
他說,2019年12月,開發商未能如期交付房屋,于是他和其他購房人一同到現場查看房屋建設情況。在現場,他發現存在嚴重的“貨不對板”問題,他所購房屋的實際戶型與宣傳時的樣板房差距很大?!伴_發商賣房時向我們承諾配套的‘空中花園’、籃球場、游泳池和音樂噴泉在實際看房時不見蹤影,而且承諾配套的中央空調和智能安防系統也沒有兌現?!?/span>
自稱和錢先生有著相同遭遇的其他購房者告訴澎湃新聞,他們也發現了很多“貨不對板”的情況,例如下水道未安裝排水防臭的S型管道,房屋開間面積相比原樣板房開間面積縮小,門窗尺寸被改小等。
錢先生稱,發現問題后,當時業主們立即向開發商反映相關情況并要求整改,但對方并未回應他們的訴求,依然售賣著與樣板房不符的房屋。“我們去投訴時,開發商又拆除了宣傳時所用的樣板房,導致業主無處對證?!卞X先生稱。
2021年6月,在南京市雨花臺區住房和建設局的牽頭下,錢先生和其他多名業主和開發商進行會商,要求南京瀚威針對業主投訴問題進行回復并承諾相關解決措施。錢先生提供的會商紀要顯示,開發商代表陳經理承認實際戶型確實跟樣板房有差異,但因為設計規范要求,現無法進行整改。住建局工作人員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責任,提出解決方案或賠償。陳經理回應稱:“如果窗戶不符合消防規范導致整改,整改耽誤了交付時間,那肯定是我們開發商的責任。我們應該承擔,只要不滿足交付條件我們就要支付違約金?!?/span>
會商紀要顯示,針對“云樹公館”配套設施缺少的問題,陳經理當時回應稱:“景觀施工在做,2/3號樓屋頂花園在建設;宣傳片提到了泳池,目前泳池有在一號樓輔樓進行招商。屋頂花園有。當時宣傳的空中籃球場沒有了,跑道有的。”針對購房者反饋的排水管問題,陳經理承諾會研究是否有同層排水防臭的優化方案,“我們會想辦法改進”。會商現場,住建局向開發商提出:恢復之前開發商設立的樣板房原樣,并在交付后保留三個月,供交付時跟樣板房比對。
錢先生回憶稱,會商后,在后續的實施過程中,開發商又以“整改成本大、戶型已落地難以整改”等理由拖延,樣板房也未恢復,至今未將整改落實到位。
據多位購房人稱,多年來他們針對“云樹公館”公寓房多處貨不對板問題向法院起訴,但只成功了一例,獲得了兩萬元賠償金,除此之外都未能起訴成功,也未能獲得相應的賠償。其中一位購房人沈女士告訴澎湃新聞:“開發商因逾期交付本應支付我12萬元的違約金,但我只收到了6萬元,之后開發商就和我們切斷了聯系,至今也投訴無果?!?/span>
多位購房人告訴澎湃新聞,會商紀要中提到的相關問題開發商未整改,雖然投訴多年,但仍有許多購房者不愿收房,他們堅持要求開發商兌現購房時的承諾,并賠償因虛假宣傳、貨不對板問題所導致的購房者的經濟損失。
涉事開發商曾因不實宣傳被罰,因材料造假被注銷開發資質
澎湃新聞注意到,除了購房人反饋的“貨不對板”問題外,南京瀚威還曾在銷售“云樹公館”項目時不實宣傳房屋用途,在2021年11月4日被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網站顯示,2021年3月22日,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關于南京瀚威銷售云樹公館項目2幢商辦性質的商品房時涉嫌宣傳成公寓的投訴舉報材料。經初步調查,該公司通過播放視頻、發放帶有居住功能宣傳的彩頁、帶看含居住功能的樣板房(其樣板間都是居家的配置,里面有廚房、衛生間、床、衣帽間、沐浴設施)等宣傳形式,將商辦性質的商品房宣傳成公寓,誤導了購房者,擾亂了市場。
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南京瀚威的上述宣傳刻意模糊了2幢性質為商務辦公和3幢性質為酒店式公寓的區別,極容易讓普通購房者的注意力集中在生活功能上,而忽略了2幢房屋性質為商務辦公,形成不顧規劃用途、哄抬樓市火爆的假象,敗壞社會風氣。南京瀚威將一個商辦性質的樓盤著重宣傳為居住型產品,使那些本打算購買居住型房產的客戶購買了案涉樓盤。同時,南京瀚威通過這樣的宣傳變相擴大了自己的客戶群體,一方面贏得了相較于同性質樓盤的競爭優勢,另一方面搶奪了住宅或公寓性質樓盤的潛在客戶,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南京瀚威做出行政處罰,要求該公司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罰款56萬元。
今年6月,江蘇省住建廳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此外,錢先生告訴澎湃新聞,今年6月16日,江蘇省住建廳對南京瀚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發了一份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據相關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南京瀚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2022年3月25日取得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證書(證書編號:南京KF15051),其申報材料中有關人員的證書材料系通過中介單位購買取得。
江蘇省住建廳認為,南京瀚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屬于以欺騙手段取得企業資質的行為,依據相關規定,擬撤銷該公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
11月22日,澎湃新聞通過江蘇省政務服務網站檢索發現,南京瀚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編號為“南京KF15051”,有效期為2022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現已處于注銷狀態。
據江蘇政務服務網顯示,開發商相關開發資質已被注銷。
律師說法:購房者可通過起訴等方式追究開發商責任
澎湃新聞注意到,南京瀚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注冊,注冊資本為29000萬人民幣,當前登記狀態為存續。
對于“云樹公館”項目此前為何涉及虛假宣傳、項目是否依法采取整改措施、尚未收房的購房者訴求如何處理等問題,11月21日,澎湃新聞致電南京瀚威售樓處,對方表示對該情況不了解。隨后,澎湃新聞根據錢先生提供的聯系方式致電南京瀚威工程部孫經理,對方表示了解此事,但部分業主的說法“存在抹黑成分”,目前房屋的相關整改進展不方便透露,實際情況以政府部門公開信息為準。
對此,上海瀚元律師事務所唐鑫江律師指出,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比缟媸麻_發商未作出說明,則視為實際交付房屋應當與樣板房一致,否則屬于開發商違約,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責任。
唐鑫江表示,根據業主、住建局、開發商所簽署的三方會商紀要顯示,開發商承認窗戶、消防以及層高等方面確實存在問題,若開發商未整改到位,購房者可以進一步向當地住建部門反映情況,也可通過起訴等方式追究開發商虛假宣傳等責任。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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