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深交所發布公告,對華宇軟件公司(SZ300271)及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邵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經查明,華宇軟件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邵學為幫助華宇軟件承接信息化建設項目,在2010年至2017年期間,向國家工作人員合計行賄人民幣320萬元,華宇軟件、邵學構成單位行賄罪。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單位行賄罪對華宇軟件判處罰金300萬元,對邵學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罰金30萬元。
華宇軟件未能遵守法律法規和深交所業務規則,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致使華宇軟件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以非法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構成單位行賄罪。
華宇軟件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邵學,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未能遵守法律法規和本所業務規則,是上述單位行賄行為的實施主體。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經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深交所對北京華宇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北京華宇軟件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邵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資料顯示,華宇軟件是一家主要從事電子政務系統的產品開發與服務的公司。公司主要產品為法院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檢察院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數字法庭、通用稅務數據采集軟件、紫光華宇拼音輸入法、消息協作互送平臺、傳輸交換平臺、教育信息化系統的產品開發與服務、綜合數據分析系統。
來源:中國青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