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自重慶酉陽縣的龔先生向記者報料,稱此前其在酉陽縣糧食有限責任公司工作,2023年6月,在其上班時,曾目睹該糧食公司的工作人員將倉庫中的過期大米改換包裝,裝進名稱為“桃源貢米”的新黃色包裝袋中,然后再由工作人員用手提縫包機對新裝大米進行縫合封口。值得注意的是,包裝袋上都印有新的生產日期。
龔先生稱,其在上述工作人員調換包裝結束后,以需要裝東西為名,收撿了約20條過期大米的包裝袋,后在對拿回家的包裝袋進行鑒別比對,發現少量包裝袋上出現不同的兩個生產日期。
此外,據龔先生提供的材料以及部分工作微信群聊記錄,上述大米被銷往當地多所小學及商店等地。
龔先生表示,此前由于其仍在酉陽縣糧食公司工作,所以一直未敢舉報,2024年5月才開始向有關部門舉報此事。但一開始向酉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此事,得到的回復卻是“未能查實舉報反映的相關違法行為”。
據一份由酉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2024年6月19日出具的關于龔先生舉報酉陽縣糧食有限責任公司將過期大米重新包裝銷售的答復文件稱,“我局接舉報后,高度重視,專題分析研究了相關線索材料。組織執法人員對被舉報人的經營場所及倉庫進行了現場檢查,提取了您反映的3個批次大米的采購記錄、記賬憑證供應商資質等材料,以及16批次大米的銷售記錄、委托加工記錄;提取了被舉報人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銷售各品種大米的財務出庫、入庫及庫存記錄,商品糧統計總賬,并逐一核對;對被舉報人公司相關人員進行詢問,制作了詢問筆錄。同時,逐一查看比對您提供的錄音、視頻等材料,未能查實您舉報反映的相關違法行為”,并決定作不予立案處理。
龔先生稱,他不服上述決定,遂將相關情況反映到了重慶市一級的相關部門。
10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系到酉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稱此事件正由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具體情況其并不清楚。
10月10日,重慶酉陽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情況說明稱,就媒體反映“重慶糧食集團酉陽縣糧食有限責任公司將過期大米重新包裝銷售”的問題,前期,重慶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已根據舉報線索立案調查,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處理。
10月12日,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對“酉陽縣糧食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大米問題”進行情況通報。
通報全文如下:
接到“酉陽縣糧食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大米問題”有關舉報后,我局高度重視,本著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原則,立即成立專項調查組,通過對涉事公司、學校、片區教管中心現場檢查、提取資料、查驗票據、對比臺賬、詢問相關人員、抽檢庫房成品等方式,就舉報反映的問題全面深入調查。
初步查明,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該公司通過自行騰裝、委托分裝的方式,將公司糧庫的動態輪換米替代自主品牌的大米對外銷售16221袋、116467.5公斤、銷售金額62.73萬元,其中向酉陽縣龍潭、龔灘等部分學校銷售1215袋、23119.5公斤、銷售金額11.67萬元,向社會銷售15006袋、93348公斤、銷售金額51.06萬元,存在虛假標注保質期等違法行為。調查組將進一步深入核查,對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目前,重慶糧食集團已免去酉陽縣糧食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段某某的黨支部書記、執行董事和總經理職務,對其作調離和降級處理。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來源:紅星新聞、重慶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