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聯合發布《醫療廣告認定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進一步明確了醫療廣告的定義、發布主體、認定原則、具體情形以及部門協同等方面的規定。
《指南》對不構成醫療廣告的情形進行了細化,同時列舉了借醫療信息公示和醫療健康科普變相發布醫療廣告的具體情形,并對市場監管部門與衛生健康、中醫藥部門間的線索移送、情況通報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
《指南》的出臺,有助于準確認定和打擊利用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廣告的違法違規行為,營造更加公平有序的醫療廣告市場環境,更好地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來源:市場監管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