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安徽長豐農村商業銀行因存在包括違反金融統計、賬戶管理、反假貨幣業務管理、人民幣流通管理規定,占壓財政存款或資金,違反國庫科目設置和使用、征信異議辦理相關規定,以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報送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客戶進行交易等10項違法行為,被處以警告并罰款299.9萬元。
多名相關責任人員也受到處罰。其中,時任該行副行長王磊和城東支行行長陳紅梅,因對與身份不明客戶進行交易負有責任,各被罰款1萬元;時任蒙城北路支行行長王先祥、羅塘支行行長楊志俊、新蚌埠路支行行長崔躍,因對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報告負有責任,各被罰款1.1萬元;時任徐廟支行行長陶瑞、沛河支行信貸會計鄧繼武、信貸管理部總經理陸忠琳、沛河支行行長李強、信貸管理部辦事員胡前法、徐廟支行行長助理朱翔,因對違反征信異議辦理相關規定負有責任,各被罰款2.2萬元;時任運行管理部總經理章敏,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客戶進行交易這三項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3.6萬元。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