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中原證券被責令改正:發布研報業務相關制度不完善等
5日,因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相關制度不完善等,中原證券收到河南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決定書指出,中原證券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相關制度不完善,質量審核和合規審查機制不健全,個別研究報告分析論證不充分,質量審核和合規審查留痕不到位。
中原證券的上述行為不符合《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相關規定,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中原證券對此表示,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完全接受河南證監局的監管決定,將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完成整改。
官網介紹,中原證券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是注冊地在河南的法人證券公司和全省資本市場發展的重要載體,也是全國140多家證券公司中第8家同時在香港和境內主板上市的券商之一,2017年1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二級市場方面,中原證券股價較上一交易日跌0.53%,報收于3.77元,目前總市值為175億元。
來源:中新經緯APP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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