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甬金股份公告稱,曹佩鳳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浙江監(jiān)管局下發(fā)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涉嫌內(nèi)幕交易、短線交易,浙江證監(jiān)局擬決定責令曹佩鳳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對曹佩鳳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4.92萬元,并處以584.58萬元罰款。
曹佩鳳為甬金股份實際控制人之一,與甬金股份前董事長與虞紀群系夫妻。2024年5月6日,甬金股份第五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曹佩鳳退出了董事會,虞紀群將董事長席位交給兒子虞辰杰。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曹佩鳳持有7091.34萬股上市公司股份。
2023年年度,甬金股份計劃每股分紅0.5元(稅前),曹佩鳳所持股份可以拿到3547萬元。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曹佩鳳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內(nèi)幕信息一的形成和公開過程
2022年10月20-24日期間,甬金股份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虞紀群向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兼財務(wù)總監(jiān)申素貞提出公司回購股份的想法;申素貞開展政策咨詢、方案設(shè)計等工作。
隨后,經(jīng)過一系列制定活動,2022年11月3日晚間,甬金股份發(fā)布《關(guān)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稱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股份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且不超過10,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43.43元/股。
內(nèi)幕信息一的敏感期起點不晚于2022年10月25日,公開于2022年11月3日晚間。虞紀群為內(nèi)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內(nèi)幕信息時間不晚于2022年10月25日。
內(nèi)幕信息二的形成和公開過程
2023年8月22號,虞紀群與申素貞溝通商量公司回購股份事宜。當天申素貞安排公司時任證券事務(wù)代表程凱搜集市場案例,了解法規(guī)規(guī)定;申素貞測算可回購的金額規(guī)模。隨后,在當年8月28日晚間,甬金股份發(fā)布《關(guān)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
內(nèi)幕信息二的敏感期起點不晚于2023年8月22日,公開于2023年8月28日晚間。虞紀群、曹佩鳳等人為內(nèi)幕信息知情人,其中虞紀群知悉時間不晚于2023年8月22日;曹佩鳳知悉時間不晚于2023年8月25日。
曹佩鳳內(nèi)幕交易“甬金股份”
內(nèi)幕信息一敏感期內(nèi),曹佩鳳控制使用“張**”“鄭**”證券賬戶,累計買入“甬金股份”122,400股,成交金額3,013,424.9元,其中“張**”證券賬戶共買入60,000股,成交金額1,473,946元;“鄭**”證券賬戶共買入62,400股, 成交金額1,539,478.9元。截至2024年8月27日,共賣出117,400股,經(jīng)計算,盈利549,164.97元(含賬面盈虧)。
內(nèi)幕信息二敏感期內(nèi),曹佩鳳控制使用“張**”“錢*”“鄭**”證券賬戶,累計買入“甬金股份”405,500股,成交金額8,191,743.5元,其中“張**”證券賬戶共買入258,900股,成交金額5,138,580.5元;“錢*”證券賬戶共買入143,600股,成交金額2,993,193元;“鄭**”證券賬戶共買入3000股,成交金額59,970元。截至2024年8月27日,共賣出402,500股,經(jīng)計算,虧損666,332.16元(含賬面盈虧)。
曹佩鳳短線交易“甬金股份”股票
2019年12月24日至今,曹佩鳳為持有甬金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東;2019年12月24日至2024年5月8日,曹佩鳳任甬金股份董事。2020年9月11日至2023年3月6日期間,曹佩鳳控制并操作“張**”“錢*”“鄭*”證券賬戶 交易“甬金股份”股票,存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nèi)賣出,或在賣出后六個月內(nèi)買入 的行為。經(jīng)計算,前述期間內(nèi)(扣除內(nèi)幕交易),曹佩鳳共買入“甬金股份”股票468,950股,成交金額14,893,383元,賣出“甬金股份”股票274,950股賣出金額11,416,524.5元。
綜合以上三項,浙江證監(jiān)局擬決定:責令曹佩鳳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對曹佩鳳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49,164.97元,并處以5,845,824.85元罰款。
來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