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法案例【2025】365
案情簡介
2024年2月6日,原告閔某以民間借貸糾紛為由,將被告姜某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姜某償還借款90000元。原告閔某向法庭提交一份數(shù)額為90000元的山東省某銀行轉賬記錄,擬證明已將出借款項匯入被告姜某賬戶內(nèi),雙方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被告姜某對該證據(jù)進行質(zhì)證,并向法庭提交電子數(shù)據(jù)一組,擬證明案涉90000元系原告閔某通過姜某銀行賬戶償還案外人孟某的借款,并非原告閔某所述。經(jīng)過公開開庭審理,結合雙方提交的證據(jù)及當事人陳述,法院認為閔某與姜某之間不具有借貸合意,其主張姜某償還借款的訴請無事實根據(jù)和法律依據(jù),遂以證據(jù)不足駁回了原告閔某的訴請。
2024年9月10日,原告閔某就上述相同的事項又以不當?shù)美m紛為由,以姜某為被告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返還不當?shù)美铐?0000元。原告圍繞其訴稱,向法庭提交一份數(shù)額為90000元的山東省某銀行轉賬記錄(與民間借貸糾紛案中的相同),擬證明被告姜某從原告處獲利90000元。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是被告姜某是否構成不當?shù)美坎划數(shù)美鳛橐环N獨立的法律制度,具有嚴格的構成要件與適用范圍,不能想當然作為當事人在其他具體民事法律關系中缺少證據(jù)的請求權基礎。一般情形下“不當?shù)美睒嫵身毦邆渌膫€條件,即“一方受利益、他方受損失、一方受利益與他方之間有因果關系、沒有合法根據(jù)”,其中“沒有合法根據(jù)”是不當?shù)美麡嫵傻膶嵸|(zhì)性條件。在被告姜某是否構成不當?shù)美麊栴}上,原告閔某對“一方受利益、他方受損失、二者之間具有因果關系”負有舉證責任,并提供了相應證據(jù)予以證明。“沒有合法根據(jù)”在給付型不當?shù)美m紛中,更傾向為“消極事實”,從事實消極性與否及離證據(jù)遠近的角度審視,由被告姜某承擔舉證責任更為合理,且姜某提供了相應證據(jù)予以證明。基于案件整體性考量,前訴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閔某稱案涉90000元的款項為借款;后訴不當?shù)美m紛案件中,又稱案涉90000元款項系不當?shù)美τ诎干?0000元的定性存在矛盾,若為前訴所稱的民間借貸,何來后訴中“沒有合法根據(jù)”一說。基于雙方圍繞案件爭議提交的證據(jù),結合查明的事實,審理法院認為被告姜某不構成不當?shù)美炫袥Q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證據(jù)是訴訟的前提與基礎,當事人對于訴訟中所主張的案件事實,應當提供證據(jù)加以證明,否則負有舉證的一方將承擔不利后果。如前訴民間借貸糾紛中,原告閔某僅依據(jù)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案外人孟某借款,并提供相應證據(jù)證明。在被告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否則承擔舉證責任的不利后果,因證據(jù)不足原告敗訴。民間借貸糾紛審判實踐中,不乏一些當事人因證據(jù)不足,被審理法院駁回其訴請后,吸取證據(jù)不足敗訴的“教訓”,徑行以不當?shù)美麨橛稍俅蜗蚍ㄔ浩鹪V,是否存在將部分舉證責任“轉嫁”之嫌?需要裁判者認真考量。由誰對“沒有合法根據(jù)”這一要件承擔舉證責任,是公平公正處理糾紛的關鍵,若將此舉證責任一味地歸結于任意一方,則可能存在舉證不能的情況。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五條第一款 原告僅依據(jù)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jīng)償還借款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zhí)峁┳C據(jù)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jù)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存續(xù)承擔舉證責任。
?來源:菏澤中院、成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