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了!這家公司遭合同詐騙,兩大重要股東被判重刑!
時隔多年,上市公司清水源與子公司原高管之間的訴訟一審判決終于落定并對外宣判。
裁決之鐮向子公司原高管落下,合同詐騙、職務侵占罪成立。宋穎標、鐘盛等人數罪并罰,被判十幾年有期徒刑,外加賠償上市公司逾3億元。
一審判決出爐
7月16日晚間,清水源發布公告稱,近日收到河南省濟源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
事情要從四年前說起。
2019年7月,清水源對全資子公司同生環境開展日常審計過程中,發現同生環境原管理層存在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占公司利益的行為,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2021年,清水源收到河南省濟源市公安局送達的《移送起訴告知書》。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濟源分院以合同詐騙、職務侵占、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罪名指控被告人,并向濟源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直至今日,一審判決終于塵埃落定。
被告人宋穎標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500萬元;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萬元。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罰金550萬元。
被告人鐘盛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400萬元;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400萬元。
被告人張永新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來源:經濟讀品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