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構中國紀檢監察自主知識體系奉獻智識力量——“法治反腐與監察改革研究文叢”新書發布會在湘潭大學舉行
2023年12月2日上午,湘潭大學法學部舉行“法治反腐與監察改革研究文叢”首發式暨新書發布會。中央紀委駐最高人民檢察院原紀檢組長莫文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監察與司法委員會委員謝勇、湖南省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原主任、一級巡視員羅水平、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一級巡視員、湘潭大學教授呂趙龍、山東大學法學院(威海)教授、山東大學黨內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山東大學紀檢監察研究中心主任朱福惠、復旦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執行院長劉志剛、湘潭大學黨委副書記、湖南省法學會法治反腐研究會學術委員會主任廖永安,湘潭大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董康明、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院長、湖南省法學會法治反腐研究會會長吳建雄、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湘潭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主任歐愛民出席發布會。來自國內30多所知名法學院的50多位專家學者、實務單位的業務專家和各大高校的青年才俊200余人參加了本次發布會。
上篇:關于文叢的編撰說明
吳建雄教授從四個方面就本套文叢的編撰做了說明。
一、關于文叢編撰的啟動
“法治反腐與監察改革研究文叢”的編撰,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啟動的。2022年4月25日,習近平在考察中國人民大學時指出:“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歸根結底是建構中國自主的知識體系。”我們理解,所謂中國自主知識體系,就是指內源于中國歷史與當代實踐經驗所形成的關于人類社會運行規律的認知,按照一定秩序和內部聯系形成的整體。紀檢監察自主知識體系是源于中國歷史與當代紀檢監察實踐所形成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規律的認知集成。
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中強調:“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加強紀檢監察學、黨內法規學學科建設”。這就意味著,紀檢監察學科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自主知識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納入了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總體布局之中。站在“兩個一百年”的歷史交匯點上,總結建黨百年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倡廉建設的歷史成就和新鮮經驗,探索反腐敗斗爭特別是法治反腐和監察改革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和實踐邏輯,建構中國紀檢監察自主知識體系,成為社科理論教育工作者面臨的重大課題。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構建中國自主知識體系的重要指示和中辦、國辦關于“加強紀檢監察學、黨內法規學學科建設”的《意見》,在國家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和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作為 “扎根偉人故里、傳承紅色基因”的湘大學人,我們決定編撰出版“法治反腐與監察改革研究文叢”,旨在為構建中國特色的法治反腐和監察理論體系、話語體系和中國紀檢監察自主知識體系貢獻綿薄之力。
二、關于文叢編撰的計劃
文叢編撰計劃是在前期科研項目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實施的。2014年以來,湘潭大學法治反腐和紀檢監察科研團隊先后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特別委托項目、重點項目“習近平反腐敗戰略思想研究”“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與機制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監察制度研究”等國家級課題11項,省部級項目50余項;在《求是》《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法學》《新華文摘》《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學報》等高級別刊物發表相關學術成果200余篇。先后獲得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優秀成果”特等獎1項、一等獎2項、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2項等省部級科研獎勵12項。這些成果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論證了法治反腐和監察體制改革的科學要義、理論基礎和實踐路徑。本叢書的編撰,就是要將階段性研究成果系統化、集成化、體系化,以中國紀檢監察自主知識體系的研究探索,為紀檢監察一級學科建設提供理論支撐,為新的歷史起點上“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提供理論智識。
《法治反腐與監察改革研究文叢》由廖永安教授和吳建雄教授擔任總主編,計劃出版20部,現已出版10部。其主要書目為:《法治反腐新論》《監察改革的理論邏輯與實踐路徑》《新時代反腐敗理論與實踐的偉大創新》《中國共產黨反腐敗理論的百年傳承與發展》《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反腐研究》《反腐敗立法與科學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研究》《反腐敗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研究》《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研究》《反腐敗職務違法研究》《反腐敗職務犯罪研究》《反腐敗國際合作研究》《監察調查與刑事訴訟銜接具體化研究》《監察法規學》《監察程序研究》《監察證據研究》《監察管轄制度研究》《法律監督高質量發展研究》《國家監察改革熱點問題解析》《黨內法規簡明教程》等。隨著形勢的發展和研究的深入,叢書將會拓展新選題和新書目。
三、關于文叢內容的特色
本套叢書立足于黨的自我革命基本理論、制度規范和斗爭實踐,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著重對中國紀檢監察自主知識進行深入研究,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了一些具有創新意義的學術觀點。
一是“反腐資源整合論”。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研究”重大項目的階段性成果中,著眼于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人民主權國家這一根本政治制度要求,運用政治學、公共管理學和法學的基本原理及系統論的思維邏輯,論證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作為反腐敗資源整合,主要體現在反腐敗專門機構、權力設置、監督力量的整合和反腐敗體系的優化上,形成以黨的領導為核心、黨內監督為先導,國家監督為主體、以司法監督為銜接、 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為基礎的反腐敗監督體系。
二是“刑事司法二元論”。在“習近平反腐敗戰略思想研究”等特別委托項目階段性成果中,闡明腐敗犯罪的刑事司法和普通犯罪的刑事司法雖然都是對犯罪行為的法律 評價和刑罰處罰,但有著不同的本質特征。普通犯罪是一種權利侵害的行為,侵害對象是社會管理秩序;腐敗犯罪是一種權力侵害行為,侵害對象是社會管理機器本身。對普通犯罪的司法秉承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的雙重價值目標;腐敗犯罪的司法有三重價值目標,直接價值是打擊犯罪,核心價值是反腐倡廉,根本價值是維護人民主權。因此必須構建普通犯罪與腐敗犯罪二元司法的治理模式,這樣才能更好的實現監察法與司法的法法銜接。
三是“反腐立法一元論”。在“反腐敗立法與科學的權力結構”等重點項目階段性成果中,闡明腐敗是特殊主體實施的侵害國家政權廉潔性的行為,其衍生和發展具有違規--違法--犯罪的關聯性和高智能、隱秘性、易干擾等基本特征。制定專門的反腐法律,是提高懲治腐敗能力和效果的重要前提。要改變我國反腐敗法律規范分散和滯后狀態,亟需將腐敗行為的規制,從黨內法規、行政規章和普通刑事法典規定的多元處置格局,轉變到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和涉外法律法規一元化系統集成的格局上來,構建組織體系完整,權力配置合理,實體法網嚴密、程序規范科學、運行機制完備、刑事處罰與非刑事處罰并舉的反腐敗國家監察體系提供良好的法律資源。
四是監察體制改革的若干基本理論問題。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監察制度研究”重大委托項目中,首次提出現代國家已出現與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相對應的第四種權力——監督權的理論觀點;首次提出集中統一的人民主權國家,必須有集中統一的國家監督權的理論觀點;首次從“健全國家監察組織架構”的基本思路、基本職能、基本要求和基本原理上,論證習近平總書記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思想;首次論證國家監察權的基本屬性和科學內涵;首次闡明監察權與檢察權、審判權的法律關系;首次提出政治性是監察法的靈魂,原創性是監察法的生命,人民性是監察法的本質,時代性是監察法的根基等等。這些觀點受到有關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并進入領導決策。
本套叢書的研究和編撰力求做到以下四點:
第一,堅持守正創新,把握研究的政治方向。反腐敗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政冶任務,監察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其研究和成果具有很強的政治性。堅持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理論指導,以學術講政冶、以法治論反腐,立足發展關鍵期、改革攻堅期、矛盾凸顯期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時代背景,堅定黨的理論研究和學科教育的政治立場,在多元化學木思潮中堅守馬克思主義反腐觀、法冶觀。
第二,堅持高點定位,突出研究的學科價值。發揚經世致用的學木傳統,堅持問題導向,通過深入扎實的學理研究、價值研究、比較研究、實證研究,結合反腐敗斗爭和監察體制改革的法冶實踐,著力發現和解決反腐敗斗爭中立紀立法、執紀執法、監察司法及懲冶和預防腐敗中的新情況、新問題;著力探索新的時代條件下腐敗防治規律,探索黨內執紀、監察執法、檢察司法等反腐敗職能主體的價值取向、運行機理、學理范疇等,力求形成一批有影響的理論成果,構建中國特色法治反腐的理論體系。
第三,堅持兼收并蓄,吸納多學科的理論成果。法治反腐和監察改革研究雖主要涉及政治、法學兩大領域,但與社會學、經濟學、管理學、歷史學以及現代科學等多學科密切相關,因而必須吸納相關學科的理論成果,同時采據國際反腐敗文明成果、傳統監察文化精華,發揮我國制度的獨特優勢。組織相關學科研究人員開展課題攻關,進行各學科貫通性研究,形成以法治反腐和監察改革為主題的多學科融入的研究格局,為構建中國特色的法治反腐學科體系和監察學科體系奠定基礎。
第四,堅持服務實踐,發揮理論研究的智庫功能。當下法治反腐而臨諸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從反腐敗斗爭的客觀現實出發,予以研究論證和科學回答。緊跟監察反腐和檢察司法前沿,加強應用理論研究;需要深入剖析熱點難點問題,加強對策措施研究,為司法實踐提供有效參考;需要重點抓住傾向性、苗頭性腐敗問題的治理,為腐敗預防提供智識支持。編撰工作堅持“九準",即把準大勢,瞄準問題,摸準政策,吃準動態,看準風險,踩準節奏,講準歷史,用準話語,提準對策。
四、關于文叢的編委會
吳建雄教授說,為確保本叢書的編撰質量,我們有幸邀請到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李步云先生、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委員謝勇教授、中紀委駐最高人民檢察院紀檢組原組長莫文秀教授、湘潭大學黨委書記黃云清教授擔任顧問;湘潭大學校長李伯超教授擔任編委會主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徐漢明教授、上海社科院法學所刑法室主任魏昌東教授、湖南大學黨委副書記曹升元教授、湘潭大學副校長盛明科教授、湘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顏佳華教授、李佑新教授、張海燕教授、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歐愛民教授、李蓉教授、張永紅教授擔任編委,由廖永安書記和我作為總主編。以上諸位教授、專家為本套叢書的選題把關、編撰總成等付出了智慧和汗水。本套叢書的出版得到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并獲得湘潭大學”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給予的專項資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謝!吳建雄教授最后說,由于我們受學識水平、研究視野、編撰時間所限,本套叢書無論在理論觀點還是體例風格上,尚存進一步完善之處,誠望廣大同仁、讀者批評指正。
下篇:關于文叢的內容簡介
本套叢書“法治反腐與監察改革研究文叢”已公開出版十冊書,由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出版。
第一本書為《中國共產黨反腐敗思想的百年傳承與發展》,由廖永安教授和吳建雄教授主編。該書是“建黨百年毛澤東反腐敗思想的傳承與發展”高峰論壇會議成果的選編結集。這次論壇于2021年6月舉行,由湘潭大學毛澤東思想研究中心反腐敗司法研究基地和湖南省法學會主辦。來自中央機關和國內高校的領導專家200余人匯聚韶山,對建黨百年反腐敗理論與實踐進行研討。本書共遴選優秀論文成果20余篇,分為“革命建設時期黨的反腐敗思想的奠基與形成”“改革開放時期黨的反腐敗思想傳承與拓展”“新時代黨的反腐敗思想發展與創新”三個部分,對建黨百年反腐倡廉的歷史軌跡的梳理,闡明了黨的反腐敗科學理論,是馬克思主義反腐觀同中國實際的有機結合,是黨局部執政、全面執政和長期執政實踐中形成的反腐敗斗爭認識論和方法論。它以黨的性質、宗旨和使命為邏輯起點,形成了以反腐敗為主題的政治立場觀、任務目標觀、基本方略觀、根本動力觀、全球治理觀和政治保證觀,這些觀點相互聯系,體系完整,是對馬克思主義反腐敗理論的原創性貢獻。
第二本為《新時代反腐敗理論的偉大創新》,本書是國家社科基金特別委托項目“習近平反腐敗戰略思想研究”的階段性成果。由該項目首席專家吳建雄教授編著。本書分為“反腐敗戰略思想的體系形成”“反腐敗理論體系的基本內涵”“反腐敗理論體系的實踐特征”等三編十二章。從反腐敗理論體系的時代背景、實踐基礎、理論體系、科學支撐,到反腐敗基本理念、目標任務、基本戰略、基本方式、基本動力,到高壓反腐:威懾常在、依法反腐:標本兼治、科學反腐:持續長效、徹底反腐:永在路上。清晰的闡明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于對國內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和復雜多變的國際形式的準確洞察與研判,著眼于從嚴治黨、執政為民,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出的一系列富有創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是新時代反腐敗理論的偉大創新,標志著我們黨對長期執政規律和社會主義建設規律的認識達到了新的歷史高度,是經過實踐檢驗的中國化、時代化馬克思主義重要理論成果。是新時代反腐敗斗爭的行動綱領和思想指南。
第三本書為《法治反腐新論》,本書是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研究”的階段性成果。由該項目首席專家吳建雄教授編著。作者選取十八大以來發表的30余篇論文進行結集,分為法治反腐認識論、法治反腐方略論、法治反腐體制論、法治反腐數據論等四個層面梳理歸類,并作為篇章結構。這些文章從理念目標、實踐模式到體制機制等方面,對進入新時代反腐敗斗爭的歷史性超越進行了多重維度的關注和思考。充分解析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的科學論斷,闡明了法治反腐的基本觀點,基本方略和體制機制的合理性,正當性和科學性。不僅融入了作者對反腐敗性質任務、方向道路、方式方法等問題的深刻認識,也見證了十八大以來反腐敗斗爭不斷深入的歷史進程。
第四本書為《監察改革的理論邏輯與實踐路徑》,本書是國家社科基金特別委托項目“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研究”的階段性成果,由本項目首席專家吳建雄教授編著。本書分為“監察改革之基本理論”“監察改革之決策推進”“監察立法與法律實施”“監察司法之有效銜接”“監察改革之學術熱點”“監察法學之學科構建”“監察改革之講座專訪”等七編十九章。本書堅持守正創新,提出并論證了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法治邏輯與法治理念;系統總結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基本經驗;首次闡釋監察機關留置措施的法治價值和制度優勢;首次提出監察立法是政治領域的治理規范;提出并論證監察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基本定位。本書以現行監察模式存在的體制性機制問題和反腐敗斗爭的亟需解決的重大問題的方向,以反腐敗科學立法保障反腐敗有效治理研究為重點,為推進黨內執紀與國家執法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格局的形成貢獻智慧力量。
第五本書為《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反腐研究》,由湘潭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王振華老師獨著。腐敗是一個國家經濟、社會、政治、倫理等多種成分的有機統一體,腐敗給政治統治帶來的最大危機就是人民不再信任政府,久而久之甚至會產生顛覆國家政權的危機。在新時代的反腐敗斗爭中必須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堅持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各項事業的領導核心。二是堅持以人民為核心,實現人民的主體地位、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馬克思一生的追求,人民是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三是堅持法治方法,我國反腐敗斗爭經歷了群眾運動反腐、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三個階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和預防腐敗。
第六本書為《反腐敗立法與科學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研究》,由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李蓉教授和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黃明儒教授合著。本書立足于中國特色的權力結構及其實際運行來討論我國權力結構及其運行機制存在的問題及原因,結合中國各歷史時期及世界各國反腐敗制度及經驗探索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反腐敗經驗的實踐路徑。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國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國家的一切權力來源于人民。權力監督制約問題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現行社會研究如何對權力監督制約具有深刻的意義。
第七本書為《監察調查與刑事訴訟銜接具體化研究》,由湘潭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研究生導師王譯老師獨著。《監察法》作為監察機關行使法定職責的法律依據,在行使監察調查權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產生了適用上的沖突。針對這一問題,本書先探討了監察立案管轄銜接機制,主要包括職務犯罪案件管轄的基本原則、線索發現、移送與處置上的工作配合機制以及監察移送管轄中的刑事立案問題。明確提出建立監察措施與刑事強制措施的銜接機制,釋明二者之間具備相近的權力來源、法律效果和適用對象范圍,建立監察證據銜接機制,完善監察機關銜接刑事訴訟起訴和審判的程序機制,并進一步探索監察救濟銜接機制。
第八本書為《國家監察理論熱點問題解析》(即將出版),本書是國家社科基金特別委托項目“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研究”的階段性成果,由本項目首席專家吳建雄教授編著。本書匯集了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到《監察法》實施這一歷史階段,理論和實務界需要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40個前沿問題。在對前沿問題的解析中,吳建雄教授領銜的課題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對涉及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工作熱點問題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研究探討和學理、法理回應,清晰反映了國家監察體制這一重大政治改革形成階段的歷史軌跡。本書突出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闡明了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根本性質,彰顯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任務目標,體現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科學思維。全書既有宏觀思考,又有微觀視角;既有戰略考量,又有戰術分析,對全面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第九本書為《監察程序研究》(即將出版),本書是國家社科基金特別委托項目“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研究”的階段性成果,由本項目課題組成員林藝芳教授等編著。程序是法律的生命,國家監察制度也不例外,其具有較強的程序色彩、遵循著特定的程序原則。本書指出在啟動環節,監察機關應首先確定案件的管轄權限,在監督調查環節,監察機關應著重運用各種監察措施,并結合相關機制落實監察工作,在處置環節應規范審查程序。本書立足法律規定的基礎上,梳理監察程序基本流程、聚焦監察程序劉莉莉難題、探索監察程旭訴訟銜接,為透視國家監察制度實質內核、推動國家監察體系的繼續完善提供可靠建議。
第十本書為《監察證據研究》(即將出版),本書是國家社科基金特別委托項目“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研究”的階段性成果,由本項目課題組成員呂曉剛副教授等編著。為保證監察職權行使的法治性、規范性,要求監察機關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指導理念,而證據作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基礎,應當高度予以重視。本書以監察體制改革戰略部署為導向,以監察法規定為研究基礎,以監察實踐為研究對象,以證據學基礎理論與見擦汗領域實現需求有機結合為基本路徑,以監察證據的收集、固定和運用為主要內容,全面分析監察證據的理論基礎、制度完善和實踐適用。
在揭幕儀式環節,廖永安書記、劉志剛教授、朱福惠教授、吳建雄教授共同為新書出版揭幕。